作者:我来驾驶初号机
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起点这边均订涨不动,后来才明白,很多读者是在起点看了书,然后跑回Q阅去读了...
所以,前段时间我问了群里的朋友,才知道可以申请在Q阅下架。
现在这本书在Q阅已经搜索不到了,但原来就在书架上的还能看。
做出这个决定,心里挺累的。
每天忙完酒吧的琐事,看着后台惨淡的数据,有时真的很困惑,很想放弃。
但还是咬牙写下来了。
既然开了书,只要没有极端意外,我总会给它一个结局。
这本书在起点的追读数据,从上架后一段时间起就挺平稳的,一直在三四百左右,写到高潮时偶尔能到五百。
我在想,如果原本在Q阅的朋友们,能够来起点这边支持,那追读数据应该能更好看一些。
所以,如果Q阅的朋友们,真的喜欢这本书,不妨来起点支持一下。
这样也能积累粉丝值,满足进群条件。
关于月票番外和进群,还是需要起点的粉丝值(也就是在起点订阅)。
Q阅那边的全订截图,就无法用作进群凭证了,还请理解。
另外,我几乎不删评论。
开书以来删过的评论屈指可数,都是那种单纯来骂我写“多女主”的。
大多数发不出来或者被删的评论,都是起点系统自动处理的,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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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件——关于新书。
应该会换个新作者号开。
这个号总是被审核盯上,关小黑屋,感觉气运不太行。
等这本书写完,我会休息一段时间,再考虑开什么题材。
事先声明:下本书还是写后宫类型,不是单女主。
所以那些跑来评论区骂我不写单女主的朋友,我看到就删了。
就这么简单。
我店里有个熟客,现实里就能同时踏五六条船。
声明在先,我个人绝不赞成这种“诚哥行为”,我自己的恋爱观是一对一的纯爱。
但那位客人,在每段关系里都表现得极为投入,光上海迪士尼,就带每个女朋友去了好几趟。
每个女友的生日,纪念日,大姨妈,都记得很清楚。
不仅有钱,情绪价值和物质价值都给到位。
我提这个,不是要评判别人的私生活。
我想说的是,现实里都存在的事情,你跑到我小说里,骂我“不现实”?
哥们,什么时候连做个梦都得讲究现实了?
想追求现实。
建议去研究物理学。
那里充满了现实的引力。
我写小说,就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XP,以及寻找有同样喜好的读者。
如果非要在虚构故事里寻找现实的枷锁,那我只能用一句阿虚的名言来回应了——
【完形填空(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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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提前拜个早年。
祝各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财运爆棚,永远不死。
也祝我不要总是坠机。
【妃英理的第一篇圣诞番外写完了,进群了的群友,私聊我,发【起点】的全订截图给我,我醒了就发给你】
--【牢初】
? 晚一点还有一章
因为牢初早上码完圣诞番外没睡,脑袋太懵了,又把那章通知章节设定为收费了
新的一章,八千多字的章节,刚才已经重新替换上去了
替换的章节字数是八千八百字!
结果后台这边,只计算第一次更新的章节字数
也就是三千字
我现在还要再码一章出来,不然就算缺勤
所以晚点还有一章
唏,能走到对岸吗?
? 158-黑羽千影:嘻嘻,我开动咯~?
“搞什么啊,原来是你啊。”
在认出想要靠近自己,还想要搞出这么一出“偷袭”戏码的人的身份后。
上杉彻眼中的凌厉褪去,转而变为了一种无奈。
他松开了控制住黑羽千影手腕的手,原本紧绷的身体姿态也放松下来。
向后微微退开半步,拉开了两人之间过于贴近的距离,没什么好气地说道:
“你每次出现,都非得用这种能让人下意识,就使出过肩摔的‘惊喜’方式吗?”
“很吓人的,千影姐。”
“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啊。”
诶...这句话好像很耳熟诶。
好像前不久才在某人的嘴里听到。
“嘶——好痛!”
黑羽千影不满地撅起红唇,同时用手揉了揉泛红发痛的手腕。
“明明是你反应这么大,下手这么重!怎么又能怪我!”
她极为不满地瞪向上杉彻,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委屈,但更多的是促狭的笑意。
“我哪里反应大了?”
上杉彻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弯腰捡起了刚才那把掉在地上的扑克枪。
“这只是长期处于某种‘工作环境’下,身体形成的本能防御反应罢了。”
“你应该很清楚才对,怪盗淑女女士。”
他故意用上了她过去那个“怪盗淑女”的名号。
提醒她彼此都不是什么“普通良民”。
上杉彻将这把扑克枪在手中掂了掂,重量适中,略带坠手感,平衡性做得相当不错,显然用料和工艺都属上乘。
这可不是市面上能随便买到的大路货。
哦呦,好玩意啊。
这不是隔壁军火商阿笠博士提供的吗?
虽然阿笠博士的发明,大多实用性存疑,但偶尔也会有一些像眼前这种,在特定场合下“意外”好用的东西。
他饶有兴致地翻转着手中的扑克枪,仔细打量着它的结构和细节。
上杉彻对这个扑克枪的好奇和好感,完全不亚于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根笔直的木棍。
那种刻在男人DNA里的血脉本能的吸引力,让人完全拒绝不了。
他单手握住枪柄,做了几个简单的瞄准和收枪的动作。
嗯,手感不错,隐蔽性强,威力看来也经过调整,属于非致命但足以制敌的范畴。
很适合黑羽快斗那种神出鬼没,需要出其不意的风格。
上杉彻心里愉快地做出了决定。
好了,这东西从现在开始,归我了。
这种“小手不干净”的做法,显然很符合某个战团的作风。
“鬼知道阿彻你是不是做贼心虚,或者背地里干了什么亏心事,反应才这么大,下手这么黑。”
黑羽千影一边继续揉着手腕,一边扭了扭刚才有些发僵的肩膀和脖颈。
她向前一步,掌心向上,意有所指地看向,上杉彻手中那把扑克枪。
“还我。”黑羽千影言简意赅。
“战利品。”上杉彻回答得同样干脆。
手腕一翻,扑克枪在他掌心转了个漂亮的枪花,然后被他稳稳握住,完全没有物归原主的意思。
“就像当初我们在英国时说好的一样,谁先爆的装备,谁先拿到手,那就归谁。”
“愿赌服输,概不退还。”
“这可是你自己定的规矩,千影姐。”
“这根本不一样好不好!”黑羽千影立刻反驳,挺了挺胸。
“那次是我们联手对敌,从敌人手里抢来的!”
“这次是你偷袭我!性质完全不同!”
“你这是抢劫!欺负弱女子!”
“有什么不一样的?”上杉彻反问。
“规矩就是规矩。再说了,你刚才是打算用这玩意指着我后背吧?”
“精神损失费还没算呢,这东西就当抵押了。”
说着,他就准备将扑克枪收起来,塞进自己身上某个口袋。
然而,他比划了一下扑克枪的长度和厚度,又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西装口袋。
一时半会,还真没找到合适又隐蔽的地方,放下这个玩意而不显得突兀。
想到这,上杉彻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又飘向了站在对面的黑羽千影。
黑羽千影此刻的装扮,全身看起来干净利落,几乎没有多余的口袋或累赘。
所以,她刚才...
到底是怎么把这把不算小的扑克枪,悄无声息地藏起来,直到突然掏出来抵住我后背的?
额...布兑...
等等...
上杉彻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名字——
贝尔摩德。
他的老师,似乎就拥有这么一项,违背物理常识的“储物”技能。
常常能从身上,某些看似不可能的地方,掏出各种意想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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