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晨昏领域
第一百八十一章 小龙与赵云一家
在古娜的引导下,小龙来到保定西边的蒲阴县赵家庄。听古娜说,她的徒弟姓赵,是当地大族赵氏中的成员。不过这里的赵氏虽然叫做大族,实际上并不是个富裕的家族。“大”仅限于从人口层面来说。据说赵氏家族祖先是西汉时候的大将军赵充国,因此有习武参军的风俗。另外据说再往前追溯的话,这支赵氏还能追溯到秦始皇。
“这个世界的秦始皇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呢?”小龙用爪子刮了刮下“那么姑且看看,会不会有看起来长得像的……”
赵家庄占地不小,但是没有什么富丽堂皇的建筑,居民大多以务农为生。古娜说徒弟的家并不难找,就在村子西边的小山岭下,山岭的名字叫“孟子岭”,据说是以一位古代的贤人的名字所命名的。古娜虽然是个“壮硕的金毛番将”,但是本地人并没有对她表现出好奇心,小龙猜测她估计以前也来过许多次所以人们已经不奇怪了。
孟子岭是一道看起来不高的山岭,没什么特点,然而岭上岭下长着大片大片的桃树林。小龙猜测在桃花开放的时节这里一定会很漂亮,只不过现在时节不对,此时桃花已经谢了,桃子还没成熟,只有一颗颗小而青的生桃挂在枝头上。在桃花林中,小龙看到了一间朴素的小屋,估计是桃花林的守林人。小屋外面围了一圈木篱笆,放了一些简单的农具。小龙看到这院子里有个稻草人,应该是练武用的靶子。透过篱笆,小龙看见一名面皮白净、姿态英武的年轻女子正手持一杆木头长枪练武,这名女子身穿布衣,将头发束在脑后,额上系着一条抹额*。从她使枪的动作来看,她应该是古娜的徒弟无误。
“那个就是你的徒弟?”小龙指着院子里的小姑娘问。
“没错。”古娜点点头,随后直接走进院子,拿起原本放在地上的另一杆木枪和少女对练。少女的武技虽然不错,但是依旧不如古娜,在对练了几个回合后,她就被古娜用枪柄敲倒了。
“啊,虽然已经能和兄长打上好几十个回合了,但果然还是打不过师傅。”被敲倒之后,少女倒是不气馁,只是有些没形象地坐在地上喘气。
“不是你学艺不精,只是你不够果断。”古娜虽然平常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是教人的时候却很认真“而且,你的心中对我还是有敬畏,因此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气势就弱上几分。否则你应该至少能撑得更久些。”
“谢师傅指点。”少女站起身来抹了抹汗水,又拍掉了身上的尘土。
“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罗德,是……”对练完后,古娜将小龙介绍给少女“……唔,应该算是我妹夫。”
“你好。”少女向着小龙拱手行礼“既然你是师傅的妹夫,那么应该也是西域来的了。那么你像师傅一样直接叫我季华就好。”
“你好。”小龙也向她还礼。这个小姑娘长得很清秀,但是性格似乎有些偏向男性。看来她会成为古娜的徒弟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少女没有仔细解释,但是小龙猜测“季华”应该不是名字,而是“表字”一类。不过这个时代中随意问女孩子的名字好像很不方便,因此小龙也没有深究。
互相认识之后季华将古娜和小龙请进家中,之后和古娜寒暄了一番。古娜问季华说家里遇到什么事,需不需要帮忙,季华说不用,只是兄长有事出远门,需要自己回来看家。现在兄长应该快回来了。
“原来子龙出门了,怪不得没看到他。”古娜了然。
“子龙?”小龙对这个称呼有些熟悉“可是著名的白马银枪赵子龙?”
“哎哟,我哥什么时候有了个这么威武的外号的?”季华忍不住笑了“不过的确,我哥以前曾经是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但是白马义从终究是白马将军公孙瓒的手下,而公孙瓒又善于使用双头铁枪。所以白马银枪这个称号应该是指公孙瓒吧?”
“虽然子龙那小子在常山的义军中很有威望,但是这个称号我也没听说过。”古娜说。
“这样吗……”小龙仔细搜寻一下记忆,好像白马银枪这个称号确实是后面才有的,因此不知道却也正常。
在多聊了一会之后,小龙得知了更多有关赵云(赵子龙)的事情。赵云在家中排行老三,因为父母死得早,所以是由长兄和族亲所带大的。赵云自小习武,善使长枪,原本他在常山真定地区的地方武装(城防部队)中任职百夫长,在涿郡中颇有些名声。后来他由涿郡的郡守所推荐,成为了公孙瓒麾下白马义从的一员。不过后来因为长兄去世须得回家奔丧守孝,另外也因为公孙瓒开始变得穷兵赎武。赵云便请辞回乡,期望寻得一个明主投奔。
至于这个做了古娜徒弟的季华姑娘,则是赵云的小妹。季华姑娘自小性格强硬,独立自主,虽然没少被兄长说教,但是依旧我行我素地长成了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关于她习武这件事,赵云和他的二哥实际上是不支持的,但是她却自己前去涿郡拜师,在向当地人打听到了古娜(毕竟古娜很显眼)。古娜觉得她很不错,于是就收她为徒弟。在赵云回乡之后因为这件事而发过火,不过在他和古娜打过一场之后,也就默许了这件事。虽然古娜不懂得“气燄”要如何修行,但是在经过古娜的教导之后,季华姑娘却学会(或者说觉醒)了“气燄”。这下就连赵云也没有了反对的理由——修炼出“气燄”的人不论男女,至少也会成为一名强大的战士。
“我的二哥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没有学会‘气燄’,因此只能在县里做个教书先生。”季华姑娘说“不过他的学识还算不错,‘季华’这个名字也是他帮我起的。”
这个时代的人的姓名往往分为“姓(氏)”、“名”、“表字(字)”和“小字(小名)”。以曹操为例:曹操姓曹,名操,字孟德,小字阿满*。人们往往不会互相直呼姓名而是互称表字。一般来说,女子只有出嫁之后才会有表字。不过季华姑娘能够使用“气燄”,那么就相当于有了出仕的本钱。这位兄长认为即使是女子,要出仕的话没有个表字反而会显得不礼貌。于是就翻阅典籍,给自己的小妹起了“季华”这个表字。表字一般与名有所关联*,季华姑娘名“桃”,因此取“华”为表字。至于“季”字则是代表家中最末*。
“小桃,我回来了……咦?有客人在啊。”在季华姑娘和古娜聊得热络的时候,有人推开了门,小龙转头看去,是一位身穿白色布衣,胸口护心镜手提长枪的男性战士。他的年龄看起来要比季华姑娘大些,但是面皮白净无须,长相俊俏。小龙猜测他应该就是赵云了——虽然这样说有点可笑,但是有了季华姑娘对比之后,小龙觉得这位男性战士比古娜更像女性一些(笑)。
“好久不见,子龙。”古娜看来认识赵云,站起身来打了个招呼“你这次出去是受到雇佣了吗?”
“好久不见,古娜。”赵云向着古娜拱了拱手“我这次出去并不是接受雇佣或是狩猎,而是找到了一位值得辅佐的主公。”
“哦?谁呀?可不要告诉我是袁绍。”古娜抱着肩膀,似乎不太相信“袁绍对涿县人确实是不错,但是他只是做出一副仁爱的样子,内心其实相当的自大,但是他又很胆小,遇到大事畏首畏尾,哪怕是优势也担心来担心去的;遇到有利益可拿,却又拼命争着要多占些。虽然在和平的时候做个乡绅或者商户估计不错,但他不是个勇士,也不会是个好君王。”
“真是一针见血的评论。”赵云对古娜的评价深以为然“不过,我选择的主公并不是袁绍。而是一位有大德之人。此人名为刘备,字玄德,乃是中山靖王之后,正统的汉室宗祠。他为人宽厚,对人坦诚。而且勇敢又胸怀匡扶汉室的大志。在下认为他便是值得我辅佐的主公。”
“刘备吗……我好像有些印象。”古娜挠了挠头“是不是一个使双剑的白面小子,还跟着一个红脸大汉一个黑脸大汉?我记得他们原本在公孙瓒的部下,讨伐董卓的时候他们也在其中。”
“此事我并未亲眼所见,不过有所耳闻。”赵云说“讨董一役我并未参加,公孙瓒也未曾亲自前往,只是派出部分人马,因此对于此役也了解不多。”
“他们呀。”古娜想了想说“刘备那家伙确实是待人和善,又重兄弟情义。而且他也够聪明。懂得抓机会,并靠轮战逼退了吕布。和其他那些山怪队友相比,他们算是比较好的。如果你投奔他们也不算亏。”
“唔,是这样吗……”赵云想了想后说“既然你也对其有不错的评价,那么您是否愿意同我一道前去投奔玄德主公,共同完成匡扶汉室的大业呢?”
注:
抹额:也称抹头、额巾。一种历史悠久的装饰。最早是是北方的“胡人”在冬天出行时用于暖额的皮制头巾(否则冷风会吹得脑仁疼),在春秋战国时期传到中原,材质也换成了布帛。在秦、汉时期,抹额多用于军中。材质为布,不同颜色的抹额为不同部队的标识。因为抹额实用性很高,因此也就渐渐流传开来。不再限于军人使用,也发展出了各种不同形状和用途的抹额,不只是男用,女用抹额也在发展。在宋代时出现了有漂亮装饰的女用抹额,而明朝是女用抹额最兴盛的时期。时至今日,有许多地方依旧有戴抹额的习惯。另外“运动头带”也属于抹额的一种。
白马义从:白马义从为公孙瓒手下的精锐的马弓手队伍。公孙瓒的领地地处北方,有着抗击塞外东胡部落(乌桓)的任务。在抗击胡人的战斗中,骑兵是非常重要的战斗力。因此公孙瓒在手下军队中挑选擅长骑射的人员,组建了一支精锐的轻骑兵队伍。由于公孙瓒酷爱白马,因而这支精锐部队骑的全是白色的战马。这支精锐部队曾经威震塞外,让乌桓部族见到骑白马的士兵就躲。后来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部队被袁绍手下的鞠义打败,从此就一蹶不振。不过这并不是说白马义从战力弱,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公孙瓒的指挥错误。赵云曾经也是白马义从的一员,个人猜测他应该也练就了不错的“放风筝”技术,因此长坂坡七进七出的事迹应该并非完全是凭空捏造。
阿满:据考证,曹操小字应为“阿满”,表示“可爱”的意思。后世民间流传的演义传说中大多尊刘贬曹,因此依照曹操的性格所附会,将“阿满”改成了带有贬义的“阿瞒”。当然,不管是“阿满”还是“阿瞒”,直呼小名都是明显的不敬。
表字与名有关联: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同辈人直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于互称,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男为束发,女为及笄)以后要取字用于同辈互称,名则是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而自称其名往往表示谦逊。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或者典故上都有关联。还是以曹操为例。“操”代表“德行,操守”。因此曹操字“孟德”。文中的赵桃字“季华”,出自《诗经·桃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另外,赵云字“子龙”的典故出自《易经》乾卦驳词的“云从龙,风从虎”。
排行最末:即古代兄弟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也称“孟”;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到倒数第二(如果有那么多的话),季是指最小。曹操字“孟德”其中“孟”就代表他是家中长子。不过,并没有规定表字里面一定要带上兄弟姐妹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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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推书时间:
推书《一拳夫子》,作者所谓神迹。
简介:
只见夫子在黑板上写下一个字
夫子:“你们可识得这个字?”
众人:“仁!”
夫子:“你们可知其意?”
众人:“仁,厚德也!”
夫子:“错!所谓仁,便是人和二,是将人一分为二的技法!”
说吧,夫子一掌劈出,整间私塾一分为二。
……有爱自取。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小龙与古娜的意见
“很遗憾,虽然我觉得刘备是个人才,但是对于他的发展却并不怎么看好。”古娜摇头拒绝了赵云的提议“刘备是人才,他的那两位兄弟也是英雄。虽然他……按照这里的词汇来形容,是个‘仁义之士’,这样的他可以成为一个好领主,但这样的性格要争夺国王宝座却是不容易。”
“此话怎讲?”赵云楞了一下“虽然诸侯混战,争霸天下确是不易。然而你所说的,似乎有些深意?”
“也没什么深意。”古娜大大咧咧地说“既然你也识字的话,看过《孙子兵法》没有?”
“有看过一些。”赵云回答。
“这书里面有说道;将有五危,必死可杀,必生可虏,忿速可侮,廉洁可辱,爱民可烦。”古娜说“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是他也有过于重义气而轻战术的问题,在他们对战吕布的时候,他明明在旁边指挥便已足够,却一定要为了兄弟义气挥着双剑自己上阵支援。结果被吕布抓到破绽突围逃遁。否则依照关羽张飞二人实力要留下吕布并非难事——轮战不见得是人越多越好,多了一个刘备反而会妨碍另两人的发挥。”
“唔……”赵云皱起眉头,似乎是在思考什么“那么,你对吕布怎么看?”
“吕布?他的武力很高。如果让他作为军队的领头,那么正面作战的话估计没几个人能打败他。”古娜说“但是他就是个强大的战士而已,容易中计,也不擅长思考,而且实际上没什么骨气,打胜仗的时候气势十足,但是一输就求饶。”
“这样啊。”赵云点点头,似乎放下了什么东西“那么,敢问您最看好讨董的哪一路诸侯?”
“最看好的是曹操。”古娜说“虽然他身材矮了点,而且一看就是很有心机模样,在讨伐董卓的那场战斗中,只有他率先主动对董卓发起攻击。即使结果不太好,却也算是首功。有心机也不是坏事,机敏的狐狸往往比凶猛的熊活得更长,而且他也不是狐狸,而是狡诈与凶狠并存的头狼。狐狸只能捕食比自己小的动物,狼却能猎杀比自己更为强大的兽类。”
“头狼吗……”赵云若有所思“那么,玄德公又与诸侯有多大差距呢?”
“根本没法比。”古娜说得很直接“我记得讨伐董卓的时候刘备根本不是领主,只不过是公孙瓒手下的一个小官而已,公孙瓒有事不能亲自前往所以才派他带队参加讨董之战。其他领主有钱、有领地、有名声、有部下、有军队。而刘备除了那两个武力不错的兄弟和一个‘汉室正统’的没用名号之外,还有什么?”
“这……”赵云看来也被问住了。思虑许久之后,向着古娜深深一揖,说道“我原以为您是一位只有勇力的猛士,不想您却是一位智将。”
“别这么说,动脑子的事情我不爱干。”古娜摆了摆手“我只是见得多,看得比较透彻而已。”
“即使如此也是相当难得了。”赵云连忙说“对于我投奔玄德公这件事,不知您可否指点一二?”
“要说指点,也没什么好指点的。”古娜耸耸肩“我的建议只有一个:去投奔曹操吧。虽然我对‘匡扶汉室’这种事情很不理解。但是要说谁最可能做到的话,目前也只有曹操了。”
“您的意思是,要我放弃玄德公,转投曹操?”赵云皱起眉头。
“不是,我让你带刘备和他那两个兄弟去投曹操。”古娜说“刘备不是笨人,他应该知道如果他现在拥兵自立的话肯定会‘卟’……”古娜伸出手指压扁桌上爬过的一只虫子“……一下就被按死了。所以依附一个够强大的领主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了。”
“唔……我会和玄德公提议的。”赵云沉默许久,再次向着古娜拜谢。
赵云这次回家实际上是来道别的,因为原本赵云就在外当兵,因此赵桃也没什么依依不舍的感觉。小龙看出赵云似乎想和赵桃说什么,不过最终还是没有说。不过赵桃却对赵云说,家里还有一门亲事,是邻村的一个姑娘,既然回来了不如就赶紧结婚洞房,看看能不能留下个大胖小子。
“小桃,现在毕竟有外人在,说这种事情也太……”赵云相当的尴尬。
“师傅可不算外人。”赵桃撇了撇嘴。
“不是指古娜,是这位……”赵云说,随即发现自己好像晾了这位客人很久“……抱歉,怎么称呼?”
“叫我罗德就行。”小龙说“按照本地的说法,我算是古娜的妹夫。”
“幸会,幸会。”赵云向着小龙行礼“罗德兄想来也是西域人士?”
“嗯,确实是,不过我现在住在南蛮国。”小龙说。
“南蛮国?听说那里多毒虫毒蛇,民风彪悍。”赵桃惊讶地说道“呃,不过既然师傅有这么强的力量,你应该也不弱吧。”
“弱倒是不弱,不过没学过什么兵器。”小龙说,这是实话,他作战时候基本都是用喷吐、爪牙、道具和……体重。虽然狩猎时候参考了大德鲁伊贝尔的匕首用法,但是终究还是靠自己的爪子“而且我不怎么喜欢参与到人与人之间的战斗中,大多数时候都是狩猎。”
“原来是猎户。”赵云和赵桃自以为明白了,也就没有多在意在赵云看来,不会用兵器的人估计也没有学会“气燄”——即使会了“气燄”,没有把好兵器也不行。气燄虽然能让人变得力气更大或者更敏捷之类,但是并不能让人变得刀枪不入,金刚不坏。即使有了“气燄”的加成,肉拳还是弱于神兵。打打野兽小兵还是可以的,打精兵和武将就不成了。
“对了,季华,你哥打算去辅佐刘备。你有什么打算没有?”在将注意力从小龙身上离开后,古娜突然询问道。
“我?我没什么打算。”赵桃说,小龙注意到赵云好像松了口气“虽然说学会了‘气燄’,但是我一无兵器、二无铠甲、三无马匹、四无钱财,而且我也没想过追随哪个君主——虽然我想过去袁绍手下,不过师傅说袁绍不行。因此我还是继续‘在野’好了。”
“……也罢,这样我也可放心了。”赵云点点头“若是你打算出仕的话,我建议你追随师傅。古娜乃是当世豪杰,我想你听从她的意见应该是不会错的。”
“好吧,我就跟着师傅了。”赵桃想了想后,觉得这个意见可以,于是也点头答应了。
因为赵云这次主要是回家收拾行李,因此也没有在家中久待,在收拾好东西之后,赵云便与家人拜别,披甲负枪,跨上白马前去投奔刘备了。而小龙也没打算在这里久待,于是准备向古娜告别。不过在离开前,古娜问小龙,能不能帮徒弟找一套轻便结实的铠甲。
“这个行吗?”小龙翻了翻百宝囊,拿出一套防护严密的金属盔甲。
“会压死人的!”古娜伸手掂了掂重量“我说的‘轻便’不是以龙的力量来说的‘轻便’。而且季华的能力以速度为主,太重的铠甲不利于发挥。”
“那么这个呢?”小龙拿出了另一套服装,这不是抽到的奖品,而是索拉亚人用的“宇航服内衬”。这是一种全身式防护服,是用几种丝以特殊的结构编织而成的,有某种软金属丝也有名为“碳纤维”的奇异材质丝。这东西寻常的刀剑根本割不破。
“哦,这东西还不错!”古娜试了试之后觉得这衣服可以“但是,这东西不能抵抗钝器之类的冲击,只能做内衬甲,还需要外甲。”
“嗯……那你得多等一段时间了。”小龙想了想说“在南蛮有种藤甲,那种铠甲轻便又结实,虽然材质是浸油的藤条,但是剑射刀砍都穿不透。弹性也很好。这种铠甲轻得掉水里都沉不了,应该能够满足要求”
“你在逗我?”古娜皱起眉头“浸油的藤条?那东西只要一点火苗就会烧成一团篝火了吧。”
“是啊,原本的藤甲是这样的。”小龙说“但是你应该知道美狄亚。她是能制作防火药物的。让她来对藤甲进行防火处理的话,就连我的火焰都烧不着藤甲了。另外,布伦希尔德是可以使用卢恩符文的,她可以利用卢恩符文将藤甲强化得更加坚固。”
(说明:美狄亚的防火技术是专业的(笑),不只是人体,装备也一样,否则原著中伊阿宋就要光着屁股种龙牙兵了。)
“哈,我差点忘了。布伦希尔德会用卢恩符文。”古娜拍了拍脑袋“接下来就是武器了,你那里有什么好的吗?”
“秘银材质的维京刺矛怎么样?”小龙拿出一件道具。
“我试试。”古娜接过长矛挥动几下,试着做了几个刺击动作“可以,这重量合适。还需要剑和弓”
“剑的话也有很多种,弓的话有好多种,我不知道适合哪种。”小龙将一堆弓都拿了出来。古娜挑选了一阵之后,选择了维京人常用的款式的弓,至于剑则是选择了一把窄刃的佩剑。因为古娜教给赵桃的武器更适合用当地的武器,因此古娜并没有找本地的铁匠,而是找小龙要武器。不过这些武器虽然质量很不错,但是只有弓是带有附魔的,因此需要小龙带回去先进行强化再带回来。
“这需要一段时间。”小龙说“那么,接下来的时间你们打算一直留在这里?”
“是的,会一直留着。”古娜说“如果真有什么意外的话,我们会留下信息的,到时候就来赵家庄就行了。这里都是季华的族人,打听一下就行了。”
“看来你对季华姑娘很用心。”小龙盯着古娜说“难道说,你想要也让她成为女武神。”
“那是不可能的,成为女武神需要奥丁大神亲封才行。”古娜摇摇头“不过,身为亚萨神族的一员,让她成为战争少女还是可以的。”
“战争少女?”
“也可以叫做女武神的眷顾者,不过‘战争少女’是更受女武神青睐,甚至有机会晋升为女武神的勇敢少女——当然,现在没法回到亚萨神园,因此也就无法晋升了。”古娜说“布伦希尔德是受到甄选的人类公主,因此没有这个能力。而我却有。”
“原来是这样。”小龙点点头。在将东西再度收好之后。小龙耐心地等到了晚上,估摸着人都睡着了之后,小龙乘着夜色静悄悄地起飞,向着南蛮国飞去。
“看来过来真是来对了,果然只有在战争之中,勇士灵魂的光辉才能更加的闪耀呢。”古娜目送小龙离开“或许我可以在这里组织一支战争少女的队伍?……算了,不能太贪心。即使罗德愿意的话,恐怕也没有那么多合适的姑娘吧……哇啊!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第一百八十三章 小龙与南蛮的发展
小龙飞回了南蛮王国之后,便将事情和布伦希尔德说了。对于古娜想培养一位战争少女的事情,布伦希尔德虽然惊讶,却没有反对。
“藤甲吗?最近确实我也在试编。”对于小龙提出的建议,布伦希尔德表示认同。藤甲的制造法其实布伦希尔德已经会了,只是造起来费事。布伦希尔德觉得藤甲轻便,而且不容易吸水、也不会锈蚀,很适合作为海战铠甲使用,因此打算将工艺带回去看看能不能仿制。
事实上,制作藤甲的工艺并不算稀奇,在中原南方的部分地区其实也有藤甲。但是只有南边乌戈国兀突骨手下们使用的藤甲才是真正的高质量的藤甲。这种藤甲对选材和工艺都要求很严格,一套藤甲要两年才能完成。然而完成之后的质量也相当不错,真的做到刀砍不进,箭射不入,弩箭没法轻易穿透,钝器砸上去如果力气不够的话会被弹开,力气够的话虽然会被打飞但是也能减少不少伤害。小龙的百宝囊里虽然没有抽到藤甲,但是有“藤编家具套装”和“藤编安全帽”两种道具,因此也可以拿给布伦希尔德做参考。
专属藤甲的制作需要时间,因此小龙决定先去乌戈国向兀突骨要一套普通藤甲。小龙是在捕猎大象时候遇到的兀突骨。兀突骨身形壮硕,胃口也大,平常以肉为主食,乎不吃谷物。只要是肉,大到虎豹犀象,小到蛇虫蚂蚁,兀突骨基本都能吃下去。因为同样是吃货的关系,小龙和兀突骨很和睦地一起烤大象肉吃,之后便成了友人。这次小龙带给了兀突骨一些东西,比如黄花野葱酱和制作方法,以及一种从北方草原挖来的草药“沙葱”。沙葱有着解膻的作用,在煮肉的时候往大锅里放几棵就能有奇效。煮出来的肉配上葱花酱后让兀突骨吃得大呼过瘾。因此小龙说想要一套藤甲的时候,兀突骨大手一挥,毫不考虑地就答应了。
带着一套藤甲回到山谷后,小龙先将藤甲给美狄亚进行防火处理,在完成后便将藤甲和武器一起拿给布伦希尔德,让她使用卢恩符文进行强化。在强化之前,布伦希尔问小龙百宝囊里有没有标枪和飞刀。
“标枪的话,没有比‘泰坦的执念’更好的了。”小龙说“不过飞刀倒是有……你现在开始练习飞刀了?”
“不是,不需要特别好的。因为不是我自己用的。”布伦希尔德解释道,原来在小龙睡觉的这些年里,布伦希尔德也收了个徒弟。这名徒弟是一位尼族(现在的彝族)的姑娘,出身于本地的大族,汉姓是一个写起来很复杂的字:“爨”*(cuàn)。据本地汉族人说这个姓氏是祝融氏后裔部落的一支,然而尼族人却说他们是炎帝后裔部落的一支——虽然不能确定谁说得是对的,但是不管哪种说法都和火神有关。与古娜所收的赵桃不同,这个姑娘原本就的武艺就不错,和布伦希尔德学习之前曾经学过一些其他武器,比如飞刀。虽然一个长一个短,但是标枪投掷和飞刀投掷是有一定共通之处的,因此布伦希尔德成了她的老师。在布伦希尔德的教导下,这个姑娘也是学会了“气燄”,经过这么多年也已经成长为一员猛将了。而她正是那位人脉不错的带来洞主的姐姐。
“火神后裔?这还真是够巧的。”小龙忍不住露出了龙式的笑容“按照古娜的说法来看,中原那边的领主一个个都不怎样,统一天下遥遥无期。你说我干脆在这里培养一支人去统一天下怎样?”
“或许可以一试。”布伦希尔德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后回答“我觉得依照你所拥有的知识以及资源,既然你能培养出亚瑟王这位明君,我想你花些时间应该也能在这里培养出一位合适的君主。”
“我只是随口说说……我算算……”小龙掰着爪指算了算“如果按照亚瑟王来说……唔,不需要从那么小培养,那么……唉,不对,阿尔比昂比这里小,而且亚瑟王有魔法还有蒂塔尼亚女王赐予的宝剑。时间上没法参考呀。”
“也对。”布伦希尔德想了想说“不过要说剑的话,这个国家里似乎也有一把非常强的宝剑,叫做‘太阿’,似乎也有一剑击败一军的威能……”
“太阿剑我见过啊。”小龙说“在之前去过的任务里面,秦始皇就佩着这把剑。”
“唉,那么说……”布伦希尔德好像想起了什么事“这把剑有可能陪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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