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怀玉枕风
她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走出忘忧谷的么?
穿过凉州千年不化的积雪,翻过那座蜿蜒千里的龙脊山脉,一个人慢慢去走父亲生前走过的路,要在这个有着千万人的尘世中找到那个凶手?
可是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已经死了。
即便是鬼医这样的人物,穷尽一生也没有找到真正起死为生的方法,所以死亡是不可逆转的。
所以方知意的眼底总是有着落雪般的温度,飘零而寂寞。
因为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 第一百一十三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江景明沉默良久,最后只是轻轻吐出一句:
“这一路走来,真是辛苦你了。”
“说不上辛苦。”
方知意浅浅一笑,眼眸中泛起轻柔的涟漪。
“只是走的路越多,越觉得世间皆苦。每个人都像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流水辗转漂泊,朝朝暮暮,生生死死。”
江景明听着她温柔的语调,忽然想到韩夫子站在夕阳下送他远行的身影。
那个总是叼着烟杆吞云吐雾的干瘦老头,曾经教他诵过一首诗。
江景明当时只是左耳进右耳出随意一听,现在再回忆,却觉得字字句句都历历在目。
此情此景,好像忽然明白了韩夫子在诵诗时,为何会露出那样沧桑的神情。
“吁嗟此转蓬,居世何独然。
长去本根逝,宿夜无休闲。
东西经七陌,南北越九阡。
卒遇回风起,吹我入云间。”
窗外的雨还在下,火盆里的火熄灭了,只剩下泛红的木炭,渐渐的有冰凉的寒意攀上来。
围坐的几人却都想着自己的心事,久久的都没人说话。
......
最后还是谢云起打破了这份寂静。
她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实在见不得大家都这样心事重重、垂眉敛目的模样。
因为大小姐很清楚,难过这种东西,它并不会因为你一直一直难过就自己消失掉。
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哄好自己,让自己好好打起精神,暂时把难过的事情抛到一边去,抛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好啦好啦!”
于是谢云起站起身来,从江景明手里夺过那张还剩半截的信纸。
而后她拍了拍手,示意所有人的目光向她看齐。
“今天!我们所有人聚在这里,都是为了找出听瀑山庄灭门案的真正凶手!”
她抬手指向江景明,朗声说:
“这位景少侠!千里迢迢投奔大伯,大伯却已然不幸被牵扯进灭门案中,无辜身亡!”
“这位阿青姑娘!呃……是来帮景少侠的忙的,真情可贵!”
“还有这位陆少都头!咳咳,虽然只是个没什么职位的大头兵,但也有着匡扶正义的理想!值得鼓励!”
“这位方姐姐,鬼医的唯一传人!为了找寻杀父凶手而辗转流离,鬼医和听瀑山庄的交易成为了最后的线索!”
“而我!”
终于,她绕了一圈,又说回了自己。
“我早就做好了决定,若听瀑山庄案的凶手是渡月教妖女,我谢云起,将亲自为我的故友报仇雪恨!”
谢云起踏步上前,立剑为誓。
“既然我们为了相同的目标站到了一起,就不要再浪费时间在伤春悲秋之事上!不论如何,至少我们还有站在同一战线的彼此。”
她伸出一只手,摊开掌心,火盆上的余热烤得她的手背微微发烫。
谢云起深吸了一口气,心潮澎湃地大喊:
“正所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她隐隐约约觉得他们已经快要触碰到真相了,在与所有人为敌的境地之下。
陆昭看着大小姐因为激动而发红的脸,心想她果然是谢指挥使的亲女儿没错。
神都卫新收弟子的入门仪式三年一次,每次都是由谢指挥使亲自主持。
陆昭现在都还记得谢指挥使站在高台上万众景仰的样子,所有弟子都跟随着他的声音嘶声大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那时候陆昭是喊的最大声的,只觉得胸口的热血都快要喷薄而出,哪怕高台上的谢指挥使下令让他们现在就提剑杀上战场,他们也不会犹豫半分。
也许人就是这样,会为了胸口的一腔热血而赫然拔剑不惧生死。
谢指挥使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懂得如何激发人的这腔热血,所谓士为知己者死,不过如此。
而他的女儿可以做到,也只不过是早晚的事。
……
谢云起忽然觉得手心一沉,抬眼一看,是江景明第一个把手叠了上来。
“大小姐雄心壮志,在下自当奉陪。”
看着她这又热血又笨蛋的模样,好像觉得天都放晴了些似的。
短暂的停顿之后,所有人都把手放了上来,借着火盆的余热,齐声道了句好。
“好!”
“真好!”
这下谢云起被哄开心了,原地兴奋地转了好几个圈。
“战前宣言说完了,要不要说说咱们接下来该做些什么?谢指挥使?”
陆昭斜着眼睛看了她几眼,见她一时半会儿没有消停的样子,只好出声催促。
这声带着挖苦意味的“谢指挥使”显然很合谢云起的胃口,她看起来想抢走父亲这个威风凛凛的称号已经很有些时日了。
“好吧好吧!让我看看。”
谢云起敛了敛心神,重新将注意力放回眼前的信件上。
除开方才牵扯出方知意是鬼医女儿的那句话之外,信纸上剩余的几句话是:
“岑州蛮荒未经开化,蛊毒均……”
“死尸不可为宿主,不必……”
“毒可炼蛊,药亦可炼,百毒不侵……”
虽然都只有半句,但还是能大致推断出鬼医想说些什么。
“岑州蛮荒未经开化,肯定是鬼医认为岑州部落的人都很野蛮,平时也不读书认字,就知道修行毒术和蛊术!”
谢云起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得出结论。
“话糙理不糙。”
陆昭认可地点点头。
江景明听着他们说话,抬头去看方知意。
作为鬼医的女儿,她的推断肯定是比他们两个更有说服力的。
“应该差不多是这样没错啦。”
方知意微微一笑。
“我去过岑州,那里的人们对于外来访客十分警惕,戒心很重。不过也可以理解,岑州这样遍地是黄金的地方,外来的人大都揣着些不轨的心思。”
“也是。”
陆昭想起了从前听同僚们说起的案子。
中州常常有些游手好闲的混混,结伴跟随去往岑州的商队作搬货的帮手,其实手脚都不干净,总想着偷点什么东西回来。
若是没被发现也罢,若是被部落里的人发现了,便会被扣留下来作为奴隶,自此音讯全无。
陆昭觉得很难理解,岑州是个什么地方大家都知道,遍地都是蛊虫剧毒,想从他们手里捞金,不亚于与虎谋皮。
也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才导致岑州人对于外人的防备心越来越重。
“他们生了什么疾病,只会找部落里的毒医和蛊医解决,对于我父亲的医术嗤之以鼻,想必是起过不少矛盾,所以他才会在信里这么直接地说他们未经开化。”
方知意说到这里,似乎有些想笑,半晌,却又只是摇头叹了口气。
陆昭用胳膊肘怼了怼江景明,压低声音说:
“我以前听说还有人拐了人家部落里的小姑娘,骗她和自己私奔呢!”
“真的?”
江景明略略挑眉,很难想象会有人这么胆大包天。
依照岑州部落的规矩,生于部落,死于部落,是一辈子都绝对不能踏出去半步的。
如若离开,必定会遭到部落的报复。
修行蛊毒之术的人,报复的手段光是想想都让人浑身颤栗。
“真的啊。”
陆昭笃定地点了点头,这个故事他也是听同僚说的。
那人本来也是个想偷些东西的混混,却和部落里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见钟情。
可惜商队做完了生意,自然是要离开岑州回中州去的。
两人干柴烈火,正是热恋最如胶似漆的时候,如何能甘心分开呢?
于是他便胆大包天地想要拐了姑娘私奔,可是走到一半,想到部落里那些蛊虫啊毒术啊之类的报复手段,却又害怕了。
他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只能将那姑娘撇下,自己趁夜偷偷跑路。
他一路逃回到京城,将身上那些从部落里偷来的药材换了一大堆钱,去了最好的一间酒楼。
结果还没喝上一口酒,突然就“哐当”一声,直挺挺地倒下去死了。
“在场的人说,把他翻过来的时候,心口那一整块都是空的,剩个巴掌大的血洞。”
陆昭说着说着,摇头感叹。
“这不就是......”
江景明微微一愣,话还没说完,身旁的谢云起就抢先一步高声喊:
“同心蛊!!!”
“还真是!原来那姑娘是给他下了同心蛊!”
陆昭瞪着眼睛,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从前他们不晓得同心蛊是什么东西,只觉得是他突然发了急病。
“应该没错。”
方知意点了点头:
“同心蛊蚕食血肉,化蝶破心而出,在旁人看来,就是心口那一块变空了。”
“真是活该!!负心者当诛!!”
谢云起气呼呼地说。
江景明回想着陆昭的描述,心想这同心蛊大概是下在那姑娘决定要和他私奔的时候。
但同心蛊发作,却不是在他撇下她的当时,而是过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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