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 第514章

作者:Lee太白

明素问慢条斯理地婉婉,仿佛是跟神佛诉说心愿的信女般的虔诚,然而语尾那一抹冷冷的讥嘲却是显而易闻。

“你就自己用身体来感受一下,张姑娘母女的切身之痛。”

然后明素问粗起嗓子,呼唤一声:“这边青青姑娘接客了!”话声不大,却能令数进院子可闻。

“贼贱人!你、你!你敢这样对我!!我爹是庐山剑观凌函钟!”

明素问一指点出,封了他说话的能力。

“你还是省点力气,面对你的初夜吧。”

大门忽然开启,床前的丽影应声如雾消散,走进来一个身型胖大的男子。这男子乃是杭州一个富商,以喜欢凌虐妻妾出名,活活打死过三房妻妾,没有女人受得了他。后来便爱上了这假凤虚凰的路数。男子扮娘,还能承受得住他的虐待,正是他求之不得的。看凌青书眉清目秀,画了个淡妆,体型宽大,似乎体魄也算强健。而且听说,这’小娘子‘居然还是第一次。

员外郎甚是满意,哈哈一声,扔下十两银子付缠头,踏上榻去,抱住凌青书香了一口。口臭醺鼻,凌青书直欲呕吐,却被员外郎。员外郎一摸凌青书保养得宜的细皮嫩肉,惊为上品,食指大动。也不管怎么解衣,大手撕开凌青书衣裳,两足发抖,发愤图强,做新郎官去也。

凌青书从来没有想过,当他做过的事,原封不动的回到自己身上的感受会是如何。他现在只想要去死,但就连这点也做不到。

凌青书手足酸软,无法运功无法反抗。唯一能发出抗议的,只有那逐渐枯萎,已经接近死亡,却依旧发出强烈恨意的眼神。那双眼睛注视的方向,坐着一个端丽不可方物的女子。

那张惊为天人的美丽脸庞上,充满了冰冷的嘲笑。

“我姓明,我叫明素问。”

“你如果还能活着,欢迎随时来找我复仇。”

“我,还能送你回来。”

没能猜到这个结局的,我道歉

第七卷番外 七夕特辑 还不是如此的当年(13)

血剑轩辕——有人是如此形容轩辕观观主凌血照的。

第一次见他的人常常会看走眼。但也难怪,从他瘦削羸弱的外表又或略显青白的面色上,的确看不出来这个年不到三十的年轻人双手沾满了血腥。他所杀过的邪魔外道若活转来,立时就能组成一个大派,给邪道添加一支生力军。

他的剑,并不像是——而实际也不是——从正道武林中诞生的捍卫正道之剑。那浓稠的仿佛化不开的血腥气味,怕是在寻常邪派之中寻找对手只能算是侮辱了他。他的剑是从厮杀之中淬炼出来的杀人之物。杀人盈野这四个字,从他二十五岁剑法初成的时候开始,便紧紧跟着他。

来自庐山的杀人魔——更多的人,是这样形容青年的。

若说剑手的剑道,是一场寻求着某种答案的旅途。凌血照的答案早已在他的剑法中给出了。他的剑锋就像是永恒在寻找新鲜血液的恶魔之吻。从出鞘的瞬间,冷锋所向必然是洒落大气里的那一条迤逦血红。

他的剑不单是一柄望之胆寒的吹血奇刃,更是剑界一支奇异的标杆。

他的剑法舍弃了一切对剑道的至高追求。他不要华丽、不要朴实、不要强猛迅捷、不要灵活巧妙,要的就只有切实的抹杀对手,这一点而已。他的剑是嗜血的,是残忍的,是对死亡顶礼膜拜的,是对剑道漠视的。然后与此相对的,让所有立志于剑道的剑客们所不齿的,是那出格的强大——今年无法无天崖的大战,凌血照单人独剑,亲手格杀魔教三大护法,斩杀教众过百。震惊中原,立下顶天之功。于当日便被提拔为二十八观之一的轩辕观观主。

便以庐山剑观的历史悠久,如此年轻便克建殊功的旁系子弟也是第一个。凌血照,的确有漠视剑道的本钱。

以杀为主的剑,这不会是第一把,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把。然而如今的正道之中,这样一柄杀剑的存在,却是独一无二的。不管他的名声如何不堪,有多少人在背后唾骂,却没有人会否定,这个青年将会在往后的剑界占据无法忽视的一席之地——就算他本人一点也不在意这件事,也是一样。

凌血照可说是近十年来,庐山剑观第一个剑道上的天才。

但若说到凌家之中,武功上创见的第一人,则非天丛观观主人称少年雷公的凌丛莫属。

这人虽说姓凌,乃是庐山剑观凌家后人,却连一招一式的庐山剑观武功也没学过。

这件事要说来,还是二十余年之前的丑事。凌家七房人虽然长幼有序,但却不以长幼定尊卑。凌函钟正是出自凌家四房之中,四房里除了他之外,凌函钟尚有一个胞弟。

二十五年前,方当壮年的凌函钟因为‘传徒不传子’的规定,获得了掌门大位,意气风发,正是要大展拳脚的时候。为此他连剑仙草庐的邀请都没有赴,反而让出了这个位置,成全了其他弟子,还获得了。实则谁都知道,他是不愿在剑仙草庐耽搁那二十年光阴,回来时物是人非,谁也不会将他这总观主当一回事了。为免大权旁落,他舍弃了绝对的实力,选择了培养自己的势力。

自家兄弟自然是他的第一选择。当年他的胞弟武功人才俱是一流,两兄弟天赋相近,弟弟少了事务羁縻,剑术修为没多久便胜其兄,成为江南武林炙手可热的一代剑侠。可惜的是,他却爱上了一个来自云天宫的女子。两人江湖相遇,本是一对生死冤家。武功智谋俱是相近,不料斗得久了,这一来二去生出了莫名情愫。后来天雷勾动地火,竟而转为相互爱慕,一发不可收拾。

凌函钟惯自家人那是早有先例的,他这胞弟便是被他惯得不成样子。虽不到凌青书那般作恶多端,在蔑视道统上面也算得上是无法无天。跟那女子私定了终身,回到庐山之时,竟然是三人同归,孩子都满半岁了。

外四道与白王七冠向来势不两立。便不说正邪不两立的俗套,单是那明争暗斗的势力割据,野心极大的凌函钟如何容得下自己这个出身诡秘的弟媳。二弟若是娶这女子为妻,终身岂不毁了?本想从她身上套得些云天宫的秘密,趁机从向来无人能寻的云天宫手里灭掉几处分舵,将来还可对天下同道解释弟媳卧底魔窟,用心良苦。岂料这女子虽然为了爱郎反出云天宫,却对教门忠心耿耿,只字片语也不曾吐露。凌函钟威胁利诱,逼问再三毫无结果,不由勃然大怒,同门中反对这对鸳侣的声音又大,他便生出了驱逐之念。

凌函钟思来想去,终是舍不下兄弟之情。便暗地里迷晕了二弟,找了数名歌姬脱光了衣服与他同床,再找机会让那女子看见,逼得她带着孩子下了庐山。

但云天宫叛徒出走如何得了,庐山山下便有使者潜伏左近,眼见那女子出来,当场格杀,血溅庐山山脚。夫妻二人连最后一面也不得见。凌函钟胞弟醒转之后得知此事追下山时,地上只余下襁褓里的儿子。另外一具冰冷的尸首,便是他那苦命的妻子了。凌二少爷伤心欲绝,竟致拔剑自刎。就只遗留下一个孩子,便是今日的天丛观观主凌丛。

这凌丛是凌函钟的侄子,观中知道他的身世的碍于事涉丑闻只好闭上嘴,不知道的便当做是侄少爷对待。凌函钟对胞弟有愧,也不至于亏待了他。但这凌丛却是个痴呆儿,也不知是否五岁仍不会说话。庐山剑观内凌家子弟,七岁便开始学剑,这凌丛却连入门的剑法都学不会。莫说是剑法,读书写字上面也是一朵奇葩。七岁的孩子了,便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到得十岁来,才能歪歪扭扭的写上名字,但书本上的大字不识,连粗通笔墨都做不到。

凌函钟猜想这孩子是母亲被杀当日摔在地上,或是伤了脑子发育,以至于如今痴痴呆呆,连话都说不好。他天性凉薄,又自有儿女要教,对侄子也就爱理不理,放任自由了。

凌丛无人管束,自幼便爱往山间里跑,河边去玩。他读书学剑不成,身体却是颇为强壮。与山兽游鱼为伴,倒是乐得轻松。小凌丛不到十二岁,庐山就教他游了个遍。几乎没有没去过的地方。

但在他十三岁上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轰动的事件。时逢百年不遇的天象,天丛观上天雷大作,天丛观上下全数撤离。唯有小凌丛痴痴呆呆,不知危险,一个人悄悄溜了过去。便是那一晚,凌丛遭天雷轰击,也不知道是中了几道雷,只知道第二天找到他的时候,他全身漆黑,散发焦臭。当大家觉得这个苦命孩子一生命苦,竟而就此葬送生命的时候,小凌丛却睁开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全身漆黑中,便只有他的眸子发着精光。吓坏了天丛观众人。

那之后,凌丛像是变了个人。他好像脑筋清楚了,说话也不结巴了。他再去山间游玩,觉得自己哪里都不一样了。他跳的更高,跑的更快,有时候遇到危险的野兽,一巴掌拍过去,竟然能把对方拍成黑炭。

他开始知道,自己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他的体内蕴含着天雷雷劲,乃是天威。凡人岂能抵挡。

直到数年之后,庐山剑观惯例的斗剑大会召开,凌丛翩翩下场,大杀四方。过往瞧不起他的弟子们,竟然无人是他一合之将,让他夺得天丛观观主的殊荣。成为了历代以来最为年轻的观主。

他虽然使剑,却从来不用真正的兵刃。他的‘雷工剑字诀’,即便撇除庐山剑观光环,拿到江湖上仍是可与天下群雄力争一日长短的锋界绝学。但这功夫来自于天雷交击,此番奇遇再无人可得,所以这门雷功注定也无人再能学,可说乃是出自天授。

而若论及庐山剑观本门功夫火候之老辣圆熟,造诣之高深莫测,当然要数云松观观主慕容松。云松观乃是外门二十一观之首,这慕容松便是外门第一高手,修为岂同等闲。

这三人各自代表着现今庐山剑观武功的巅峰造诣,今日却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杭州。

领着这三个顶级的高手,身后浩浩荡荡还有过百武功高强的剑手,凌函钟意兴湍飞,仿佛天下无事不可为。他数十年来东征西战,为庐山剑观打下铁桶江山,所仗的,无非就是心狠手辣,用人得当这八个字。

今日他们狂风骤雨地灭了杭州武林所有的势力,将会再在此地重新树立一个新的秩序——一如当日他毁掉常州武林,再行重塑一般。

但他们前进的步伐,却没多久便遇到了阻碍。

他们遭遇的——或许不能郑重地使用遭遇这个词——是一个年轻人。

那人懒洋洋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模样甚是特异。

他手里握着一块黑色的,仿佛烧焦了的炭棍支撑着身子,慵懒的像只大猫。阳光悠悠落下,白色的长发仿佛雪瀑般挂在身上,折射出丝绸般的光芒。

青年的手里拿着一块制作精巧的点心,通体金黄,落着早霜般的糖粉,仿佛金山绕雪,又做千层回旋状,看一眼便觉口感酥甜绵软,兼有脆薄口感,乃是难得的佳品。

青年一大口吞了下去,看得懂吃的人直呼浪费。

那青年却一边咀嚼一边喃喃道。

“三天以前,才管你买饼吃。没想到今天再见,会是那样。”

他望着刚才还放着那块点心的手掌,仿佛对着那总骂他赊账不给钱的老实人一边骂自己年纪轻轻不务正业还把头发染了,又一个劲地给他推销自己闺女长得俊好生养,惹得他忍俊不禁。仿佛能看见张家姑娘一见到他便红着脸低头讷讷说不出话的模样。仿佛依稀可见,城隍山脚,炊烟袅袅。那一家三口,依旧幸福地生活在那里。

“老张,我记得,三天前……我又忘了给钱。”

青年抬起头来,视线仿佛能凝结万物,触之心寒。

那双眼,红如沸血。

第七卷番外 七夕特辑 还不是如此的当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