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统有毒 第158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这事不归我管。”道君立马就是一句,“找许老去。”

  方生回道:“要是找许老有用,我也就不会过来了。”

  “哦……”道君懂了,“意思是,正常途径没法通过,所以找到我这里来了是吧?”

  之前已经说过了,在这个世界中,能力者入境,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别的不说,就说方希——他以“年轻俊杰”的身份,到英伦出任务,对策局都出了不少功夫,就这,还得诺曼家的少主亲自下场监视,以防出什么篓子。

  而像方生这种“最强能力者”,想出国,那已经不是“费功夫”能做到的了。

  想想也知道,把这种能半秒内毁灭三分之一伦敦的男人放进国内,简直就跟往坐着的马桶里扔炮仗一样,还特么是十响的。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如此,方爹找道君有用吗?

  答案是……有用。

  俗话说得好,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道君此人,之所以以“道君”为号,正因为,他懂的“道术”多。

  多到什么程度呢?这位,一个人学会了对策局和神社两个官方机构里九成的“术”。

  这是什么概念?这么说吧……张三丰当年对武学界什么概念,道君在异能界就是什么概念。

  你让他捏个治疗,他会;让他斗个法,扔几个攻击性飞行道具,他也会;让他当后勤,做个符篆,给武器附个魔,他照样会。

  可以说,方希在周易学院的地位,就是道君在对策局的地位……任何事,只要你提出来,就算他没法直接解决,也给个模糊的方案来。

  “唉……行吧。”道君叹了一口气,“要是我不答应,你估计又会拿‘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把录音公布出去’之类的话威胁我。”

  方生一拍桌子,“我是那种人吗?”

  “那……我要是不答应呢?”道君只是问。

  方爹淡定地接了下半句,“……那必须是啊。”

  道君:“……”

  他沉默两秒,似是对世界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感到震惊。

  随后,道君扶住额,问道,“你要去哪?要是去樱岛,我老婆的面子还能作用一二。”

  “要是去樱岛,我也不会过来。”方生说。

  他这话也没错……

  别的不说,樱岛未来的阴阳统领还是他儿媳妇呢,他出入樱岛,方便得跟上卫生间似的。

  “我要去的地方是……英伦。”

番外 三个怪人

  (今天小年,走亲戚没法写,这章是应急用的免费番外,算是回馈下跟了我几本书的老读者……免费的就别要求这么多了.jpg)

  当方希回过神时,自己正坐在一张圆桌前,面前则坐着两个男人。

  “科塔娜,这是哪?”他于心中呼喊。

  无人应答。

  他微微皱眉,淡淡的不安如迷雾弥漫……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感觉很不好,像是猫被剪去了胡须。

  好在,方希并非少了系统什么都不是的废柴高中生,正如托尼斯塔克所说,“如果你没有了一样东西什么都不是,那你就不该拥有它。”

  他压下心中的不安,转而观察其面前的两个人。

  面前,是两个男人。

  左手边那位,从外表看还不到三十岁,他一副古人打扮,长发束起,着广袖绸衣,腰带玉佩,带着一种让人不自主去亲近的,温和的笑意。

  再往右边看,一个明显是现代人的男人坐在那里,亚裔,脸色颓废,身上是白色的制服,看不出工作,衣领皱巴巴的。他手里端着个杯子,里面应该是咖啡——看容貌,算是个面白无须类型的帅哥,只是气质有些阴沉。

  “好像是新人。”古人打扮的男人开口。

  “说不定是把我们拉到这里的人。”阴沉男瞥了方希一眼,“很多罪犯都有去作案现场观察的嗜好。”

  “别那么认真么,反正随时都能离开。”古人笑了笑,“我看他还挺有眼缘的。”

  方希想了想,来了一句,“……我是这批人素质最好的一个?”

  “哦……看似无厘头,事实上是对我们的试探,想验证下一些东西吗……”阴沉男淡定地揭穿了方希的把戏,“放心吧,没有主神空间,也没有大光球,你想走随时能走,没人会留你。”

  方希也没在意,直接开口询问,“两位是……?”

  “我是刘备,字玄德。”古人说。

  “藤丸立夏。”阴沉男回复,“绰号挺多,咖啡男,班长,幕后黑手之类的……随便怎么叫。”

  “我是……方希。”

  在确认自己随时都能离开后,方希倒也微微放松了警惕,转而看向刘备,面露好奇,“你是刘备?那个刘皇叔?是同名还是……”

  “不是同名,就是刘皇叔。”刘备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你们那里的正史上娶了曹孟德那位就是我。”

  大概两秒的沉默……

  方希呆了约两秒,大抵是想到了什么,神色微紧,他上身微微靠后,随后,用一种,同时带着警惕和蛋疼的目光,盯着刘备。

  “……我们的正史里,曹操是个五短身材的男人。”

  “可我认识的曹孟德是个漂亮姑娘,五短倒是真的……瞒儿的身材确实有那么亿点遗憾。”刘备耸耸肩,“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不是龙阳,更不是背背山。”

  “我以前也惊讶过。”立夏在一边吐槽了一句。

  “行了行了,这话题略过。”刘备大手一摆,轻易掌控了话题的节奏,他天生就是这种掌握对话的男人,“我有个问题问下阿希。”——甚至还当场起了个昵称。

  “你可以问,我未必答。”方希回复。

  “你身上……有种我感觉很熟悉的气质。”刘备摸着胡茬,在那里盯了方希几秒。

  然后,他来了一句。

  “你……几个老婆?”

  方希:“……”

  “你口中所谓的‘气质’。”立夏忍不住吐槽,“合着就是渣男是吧……”

  “我那时候,三妻四妾可是很正常的,你要是不多娶几个,人家甚至会怀疑你是不是不行。”刘备对此颇为坦然。

  方希被这问题问得“额”了半天,憋出一句,“……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种回复的意思,要么是一个都没有,要么是不止一个。”立夏淡淡道,“根据我的观察推理,他应该属于那种‘有了个定下关系的姑娘,但和别的女孩依旧纠缠不清’的类型……除了正妻,应该还有两个……不,拓宽一点,三四个吧。”

  “另外,他刚才观察我们时,明显有想和谁对话的痕迹,而从他之后的反应判断,他应该是没能联系到……这说明他平时习惯了‘心灵对话’这种事,并从未预想过‘无法联系’这种情况的存在……”

  “综上所述,平时他应该持有一个‘随时可以对话的对象’,且该对象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绝对性质’,以至于他本人对其很有信心……我估计,可能是老爷爷或者系统什么的。”

  “其他的,情报不足,无法推论。”

  立夏说了这些,继续淡定喝咖啡。

  方希绷着脸,“无可奉告。”

  事实上,此时他心里,岂是“卧槽”可言……

  他怎么说也和人斗智斗勇了这么多次,按理说,早就练出来了,结果这个叫立夏的,看起来不显山不漏水,结果这才认识不到五分钟,都快把他老底掀开了……

  “不愧是立夏。”刘备称赞一句。

  “很基础的推理,和老福差得远。”

  “老福是谁?”方希忍不住问——你都快把我内裤什么颜色都推理出来了,居然还是和别人差得远?

  还做不做人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个偏执狂侦探,兼职写小说,作品名《福尔摩斯探案集》。”立夏顿了顿,“他比较擅长这方面,我更擅长把凶手揪出来打死。”

  方希:“……”

  这特么都什么人啊喂……

  注:刘备是本人作品《我是刘备,今年十八》主角,藤丸立夏是本人作品《欢迎来到英灵学院》的主角。

  好吧,这章是纯自嗨而已,如果能让老读者也嗨起来,那就更好了……

序 人与神

  夜幕降临伦敦,长街上,霓虹灯依次亮起,自东向西,夜色中的城市由素衣的运动女孩变成了诱惑的御姐,灯红酒绿的意味,渐渐浓郁开来。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来这里了,当年和这个城市离别时下着小雨,我没打伞,在泰晤士河边徒步走了很久,河岸上缭绕着淡淡的云雾,透过对岸还能见到一个锻炼的漂亮女孩,她看到我,朝着我微笑,我当时心想这个姑娘可真漂亮,也许等我回来后再次走在这条河边还能再见到她,到那时候我就去要她的电话。”

  诺亚依旧穿着那身黑色的神父装,胸口挂着一块十字架。

  这是个随时随地都能让人感觉到他沐浴在神的光辉下的男人,就算拉个屎说不定都会有人忍不住过来忏悔。

  他分明说着像个荷尔蒙躁动的青春期少年似的话语,却坦荡得像个中毒的少侠,义正言辞地对旁边的女侠说“我这情毒无药可救只有交欢后方能解掉姑娘你愿意助我一臂之力吗?”

  玛琪莎站在他身边,“那您后来见到了她么?”

  她虽然这么问,心中却微微一动……因为诺亚说这话的时候虽然表情未变,眼中却有藏得很深的黯淡,就像那个去了龙宫的渔夫,回到岸上后百年已过,认识的人全都化为了尘土,然后渔夫打开了公主送给他的木盒,变成了一个白胡子垂到地上的老头子。

  那种感觉真是寂寞,重归故地,却好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亡魂。

  诺亚只是耸肩:“不用后来,我当时就跑过去搭讪了,然后被她男朋友打了一顿。”

  玛琪莎:“……喂!”

  少女的幻想崩塌了,真的。

  “不管怎样,难得来一趟伦敦,这里的繁华可不是那个边陲小镇能比的,玛琪莎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诺亚撇过头,摸着下巴,目光在女孩身上过了一遍,她此时着一身黑色的修女服,黑色的头巾把那黄金般的头发收拢起来。

  他说:“不能总穿这么一身衣服,我认识的年轻女孩基本都有满满一个衣柜的漂亮衣服,家居用校园用舞会用,甚至还有抢闺蜜男朋友专用……”

  玛琪莎绷着脸,“无意义的奢侈有违主的荣光。”

  “话不能这么说。”诺亚笑了笑,“‘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①,主欣赏你的纯善,予你光辉的骨肉,所以,你爱自己的外貌,应如爱圣人的恩赐。”

  他看着玛琪莎,“‘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②,你认识神,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为自己积存生命之道,神便保守你,也祝福你,若加推脱,便成了愚人。”

  他对教义的内容算得上信手拈来,这么一解释,对这位圣女的说服力立刻带了五个加号。

  玛琪莎在那里“唔”了一会儿,面带犹豫,不知多久,微微抬头,双颊羞红。

  “我……不太了解打扮这方面……”

  这也正常,玛琪莎孤儿出身,儿时的贫苦不必多言,被诺亚捡来后,后者自不会亏待她,毕竟他属于那种自己饿着也要买顿肉给孩子的人,可俩人总资产也没多少,生活自然不会太富裕。

  至于修起教堂,那都是挺久之后的事了。

  “没关系。”诺亚摸了摸胸前的十字架,“给女孩挑选衣服可是我的荣幸。”

  他低声笑了起来,那笑容莫名带了些浪荡子的味道,谁能想到这么一个穿上花西装就能上花花公子杂质封面的男人竟然是一个圣人呢?

  事实上玛琪莎也从未见过诺亚这种神情,平时的他虽然总是面露笑容,可那笑容对熟悉的人而言却有种疏远的意味,像是神祗俯瞰人间,眼帘中的生物都是蝼蚁,神可能会赏蝼蚁一粒米饭,也可能找点开水倒进它们的窝。

  而来到伦敦后,这个男人就好像突然找回了什么,那种感觉真是让玛琪莎熟悉又陌生。

  很陌生,但是好像不坏。

  这之后两个人来到了一条街道,听诺亚介绍,这里是Bond Street(邦德街),是伦敦首当其冲的奢侈品之街,从1700年起,这里便是最富有、最时尚、最有影响力的上流阶级乐园,社会名流聚集,走几步路就能碰到电视上的女明星什么的。

  而此处也正如诺亚所言,街道上随处可见珠光宝气的千金或者贵妇,霓虹的灯光映在她们不顾寒冷露出的皮肤上,折射出光来,和她们相比,玛琪莎简直像个丑丑的小鸭子,只能用小翅膀掩住自己的脸。

  “丑小鸭总能变成高贵的天鹅的,只是缺了一个契机。”诺亚说。

  他这身神父的打扮委实不该出现在这地方,简直就像班主任出现在了颓废的男生宿舍中,就好比你只有方便时才需要见到马桶,享受美食时就没必要了对不对……

  他倒也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拉着玛琪莎来到奢侈品的店铺,那种豪迈简直像是国王驾临自己的行宫。

  这应该是玛琪莎有生以来最难忘的一天之一,这一天她几乎试遍了时尚杂志上所有的衣服,在各种各样的角色间变换,穿着短胸束腰的宫廷式长裙时像个中世纪的贵族千金;换上青纹的旗袍后又像民国的大家小姐。

  这种纸醉金迷的味道简直让圣女小姐心惊胆战,往日里学的经文混混沌沌得像是浆糊。

  最终诺亚帮她选定了一件淡白色的纱裙,当她从试衣间走出时,所有人都为之投来了惊艳的目光。

  她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呆在原地,那个丑丑的小鸭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优雅高贵的天鹅,每一寸白羽都映出温润的光彩。

  在之前的试穿中,诺亚每次看到玛琪莎走出试衣间时都会准时给出赞美,那些毫无保留的话能让这个乡下姑娘羞涩到抬不起头来,心中的喜悦难以言表。

  可惜她并没看到诺亚是用一种看女儿的目光看着她的……

  现在这身打扮无疑是今晚最适合玛琪莎的,玛琪莎小心翼翼地看向诺亚——多少人为你惊叹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你只需要某一个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