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统有毒 第174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嗯。”

  “我有一种能力应该可以让小羽不会被抓到,只是这个过程必须我在场,且无法移动。”方希说的是魔王之墓,“但我直到现在对【全知全能】的具体效果都不了解,所以我甚至不能保证祂无法破除这个能力……现在,先走。”

  “不行。”亚瑟突然道。

  “有什么意见?”方希立刻皱眉,平时无所谓,到了这种关键时候,他最讨厌耽误时间的人。

  “还有个办法。”亚瑟说,“我在这里拖住他,你现在去找渎神者。”

  方希停顿了一下,“……没必要。”

  “很有必要,让祂走出这里的话,会死很多人的吧,神可不是什么懂得怜悯的存在……我可是要做骑士的人,保护平民是骑士的责任。”亚瑟笑了笑,“再说,我答应了你要保护好你妹妹的……真男人就要说到做到啊!”

  “你会死。”

  “我不会,因为我是不会死的!”亚瑟用一种二百五似的慷慨语气道,“死神已经很多次扣响我的大门了,但我都活了下来,就算我这次逃不掉,那我也会像男人一样死去!”

  方希叹了口气,“真的没法理解你们英伦人的骑士精神。”

  “没关系,骑士精神不需要别人理解,我们只需要做给人看。”亚瑟大笑,“快去吧,等事情结束了我请你们兄妹去迪士尼,我们把整座游乐园包下来,有需要的话还可以提供鲜花钻戒。”

  “好,我会去。”方希轻声说,“所以别死了。”

  亚瑟没有说话,只是呲着嘴露出大白牙,他的笑容是那么灿烂,即便在水雾中也耀眼得像是聚光灯。

  方希深深看了他一眼,抱住林馨羽,大步跑开,他的【影暗交错·瞬】暂时还不能带别人一起瞬移。

  小天使不论何时都是这幅乖乖的模样,她靠住方希的胸膛,同床睡了这么久,她现在已经不会因为这种亲密的接触羞涩得说不出话来了,最多瞳孔有些水润,像是清泉。

  “哥,什么是骑士精神?”她问。

  “不清楚,以前一直认为是一种统治者统御麾下的权术。”方希说,“但我会试着了解一下的。”

  ......

  亚瑟看着方希直到对方离开他的视线,耸耸肩,耳麦里传来阿芙拉的声音。

  “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很愚蠢。”阿芙拉淡淡道,“说到底,我们和他们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只是有神父这个目标才暂时合作。”

  “可是方懂得很多,而且他很有趣……林是个可爱的女孩,你不是也很喜欢她么?我听安妮说你们之前三个人晚上一起睡的时候,你抱住林扯都扯不开,像个得到了大型熊玩偶的小女孩。”

  “……这不是一码事!我是说这种为别人牺牲的行为很蠢,和私人感情无关!”

  “哈哈,阿芙拉,我本来就是个很蠢的人,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亚瑟乐呵呵的。

  阿芙拉沉默一会儿,叹了口气,“我很讨厌你这样。”

  “可你以前不是很喜欢么?说我是就是你憧憬的英雄。”

  “身为妹妹时当然很喜欢,订了婚后就讨厌了。”

  “那还真是对不起啦。”亚瑟习惯性道歉。

  “没事。”阿芙拉说,“我已经习惯了。”

  亚瑟没有再回复,炽白色的闪电从天而降,照亮地面的瞬间,亚瑟看到了两个身影。

  玛琪莎一如既往陪伴在先生的面前,在她旁边,诺亚安稳站立,右手捧着一本圣经,黑衣如墨。

  他已经不需要十字架这种东西了,十字架是奉神者的象征,而他即将为神。

  他是耶和华,至高上帝。

  他静静看着亚瑟,微微露笑,细雨拍打在窗户上。

第28章 弑神(4)不死之王

  “话语我听到了,牺牲是人性的美德,我愿为你献上光辉的赞歌。”耶和华轻笑一声,“可毫无意义的牺牲并没有价值,像是沉淀在海滩的沙子。”

  “没试过,怎么知道没有价值呢?”

  亚瑟说着热血漫主角似的话,拿起了大剑,这是他的武器,对普通人来说这门板似的大剑连举起来都做不到,更何况是挥动,对亚瑟这两米高猛男来说却正正好好。

  实力越强的能力者越习惯使用冷兵器,因为普通的热武器对他们来说太慢了,这种直来直去的动能攻击只要盯住枪口就能随便闪开,像源弥生和方希这种甚至可以抽刀斩断子弹。

  “你连登神之路都没有踏上,于我只是蚁虫。”耶和华说。

  “蚁虫可不是什么好消灭的东西,人类在几百年前就和他们对抗,阿芙拉讨厌虫子,女仆每天都要把杀虫剂洒满整栋房子,可直到现在我还能在卧室里看到它们排队吃我掉在地上的零食屑。”

  亚瑟矗立在原地,剑尖触碰了一下地面,叮的声音响起,无形的波动荡开。

  耶和华的面上出现了一丝波动,因为他发现周围的环境变了,空气中有一种力量侵染了现实,伊丽莎白塔的阶梯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纯白的房间。

  他四处张望,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张圆形的桌子上,桌子旁边是排列整齐的椅子,面朝大门的椅子上镶嵌着闪耀如光的玉石,亚瑟就坐在那上面,只是此时的他穿着厚厚的披风,头顶黄金冠冕,威仪如王。

  “规则的力量。”耶和华难得发出惊叹,“是你的能力么?”

  亚瑟笑了,不得不说他真的不适合露出这个表情,方才的他端坐于王座,威仪显现豪气自生,结果这一笑跟个傻缺一样,黄金的王冠都撑不起来威严……

  “当然不是。”亚瑟向来坦诚,对敌人也是有问必答,“这是这把剑的能力,只是它认可了我。”

  “和天丛云相似的神器么?不,好像比那更久远些,我能在上面感觉到这个国度的信仰。”耶和华赞道,“你被祂认可了啊,真是不可思议。”

  “是吧是吧,我也感觉不可思议。”亚瑟竟是道起了苦水,“你是不知道当初我有多难,莫名其妙迷了路,那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到,结果被一块石头绊倒,摸过去的时候碰到了剑柄,随便一拔,石头碎了……”

  耶和华对此似乎很有兴趣,“然后呢?”

  “然后我就成了诺曼家的继承人,每天被一群老爷爷逼着拿起这把剑,而每次我拿起来都会出现在这地方,再然后一群穿着骑士装的人排着队揍我……”

  “我大概知道这是什么了,选王的仪式么……”耶和华若有所思,“这么看来,你确实有拖住我的能力,人类原来就是这种生物,总能做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他虽然这么说,却未显露出任何紧迫感,他只是扬起手,对着亚瑟。

  “不过,如果我杀死你,我应该就可以出去了。”

  “啊啊……确实是这样没错。”亚瑟从王座上起身,抬脚,站上了这张圆桌。

  这是绝佳的角斗场。

  亚瑟活动了一下身体,带着手甲的手掌紧紧握住大剑,金色的流苏在深蓝的羽织上颤动,这是兼具华美与实用的盔甲,所谓骑士绝非只会开会的文职人员,他们砍起人来比开会麻溜多了。

  “在正式开打前,我有话想说……想对诺亚先生说。”

  “哦?”耶和华挑眉,“我在听。”

  “夜莺小姐的死有我的责任,对此,我很抱歉。”亚瑟鞠了一躬,抬起头时,微笑在面上消失,他举起大剑,羽织无风而动,像是有如潮的狂风撩起,“立场不同,所以,只能如此……我很抱歉,但我不会后悔。”

  “嗯,我已知晓。”耶和华面无波动,“说完了么?”

  “说完了。”

  “那就……请你如蚁虫死去吧。”

  ......

  亚瑟的能力,究竟是什么呢?

  待到现在……也是阐述的时候了。

  ——他的能力,名为“不死之王”。

  这里的“不死”,其实,并不是“现实”意义上的,简单来说,你要是能斩断他的头颅,击碎他的心脏,或者干脆把他撕成两半什么的……除非你是魔人布欧,不然,再猛的猛男,那也站不起来。

  所谓“不死”,是命运方面的。

  我们可以这么举例……假如,有个人,他用子弹打穿了亚瑟的左胸,然后自信回头,那么,这个人就会像世界上所有不补刀的反派一样……换个场,估计就没了。

  为什么呢?因为亚瑟的心脏偏了几寸。

  是的,就是这种烂俗的理由。

  但凡能用这种理由假死的,要么是主角,要么就是反派,还得是重要的大反派,和主角相爱相杀过的那种,到后期,说不定还能洗白成女主什么的。

  话题回归亚瑟……他的心脏当然不会天生偏几寸,但,如果有人贯穿他的左胸,那么,“他天生心脏偏几寸”的事实就会达成。

  【不死之王】的能力会以一种不符合常理的方式,使亚瑟的生存达到合理。

  简单来说,如果亚瑟要跳海,那必定会被人捡到渔船上;如果他对自己的太阳穴开枪,那枪必然会卡壳;就算他想学隔壁坐火箭飞到太阳上……那火箭绝对过不了大气层。

  这,就是【不死之王】。

  那么……有没有破解的方式呢?

  答案是,当然有。

  “命运站在你这边啊。”耶和华很快就摸索出了亚瑟能力的性质,“可惜,终究是个人类,哪怕不死,也未有反抗的力量了。”

  他的右手贯穿了亚瑟的左胸,虽然因为【不死之王】的干涉,他未能捏碎亚瑟的心脏,但失血过多的现实却是避免不了的。

  【不死之王】的缺点就是,只能以“合理”的方式保证亚瑟不死,而当合理的可能性不存在时……亚瑟就会真正死去。

  “对啊……终究,是人类……”

  亚瑟嘴角凝血,像是干涸的红玉,他面上白得像纸,瞳孔逐渐失神,如同宝石失去光辉,不死的可能性正一一抹灭,剑的力量很强,甚至可以困住距全知全能仅差一步的耶和华,但剑的主人太弱了。

  “因为我是人类,只是人类……”亚瑟喘着气,松开大剑,落在地上发出厚重的响声,干涉现实的力量随之消散。

  “所以,我总是相信奇迹的。”

  他轻声说了这句话,然后大步向前,给了耶和华一个熊抱!和那两米的身高比起来,耶和华简直就像是娇弱的鹿被揉碎在了巨熊的怀里!

  “阿芙拉!”他大吼。

  这才是亚瑟的杀招,所有的虚弱都是掩饰,他用肌肉死死锁住耶和华的手臂,剧痛侵染了他的神经,但此时的他背对着阿芙拉,怀抱着巴雷特的阿芙拉!暴烈的子弹会搅碎他的身体,然后贯穿耶和华的胸膛!

  这就是弑神的朗基努斯之枪!

第29章 弑神(5)秘书

  亚瑟拼命争取来了一瞬间,他曾经很多次和阿芙拉这样配合,反正他被子弹贯穿胸膛也死不掉,况且绝大多数时候弹药都会因为种种奇怪的原因偏离他的身体,然后精准打爆敌人的上半身。

  他是如此相信阿芙拉,有着观界的她绝不会放弃任何机会。

  可亚瑟并没有等到枪声,远处的楼台,阿芙拉缓缓松开巴雷特,一束光化为尖刺贯穿了她的心脏,细雨中,她的身体渐渐失去温度。

  以往有一次,方希和念曲儿在办公室扯淡,念曲儿说我是绝对不会错过任何机会的,因为人类可以犯错,但机器不会,算仙就是从不会犯错的机器;对此方希只是嘲笑一声,说要是哪天你要杀一个生死之敌,可与此同时你所牵挂的人也会死去,那你会下手吗?

  念曲儿微微一笑,说所以我不会给自己树立这样的关系。

  观界同样是机器般精准的能力,可能力不会犯错不代表人不会,阿芙拉错过了扣下扳机的机会,因为她清楚如果亚瑟在这种情况下被击中,那他真的可能会死去。

  狙击手只有两种情况才会暴露位置,目标死的时候,或者自己死的时候。

  在阿芙拉的耳中,一切都变得很安静,飞燕用翅膀切割雨云,雨丝锤打在地面,远方的霓虹灯下有情侣在拥抱亲吻,这些平时在观界中纤毫毕现的信息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有光辉在她视线中燃起来了,时间变得很慢,一些过去的事在她脑海中轻轻地飘。

  和亚瑟相同,阿芙拉的出生环境同样很不好。

  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诺曼家虽然有钱,但这些资产从来都不会用在底层,因为家族的上升通道非常明确,哪怕没有能力也可以帮家族打理产业,没法靠自己爬上去的都是没有价值的废物,废物可以靠家族的怜悯活下去,但别想占取资源。

  阿芙拉的父亲就是这种人,他是个酒鬼,属于家族中“没资格知晓能力者”这个级别的人;她的母亲还算漂亮,混迹在低级的社交场,靠着被吃豆腐包装自己。

  阿芙拉的童年记忆算不得美好,她的过去由总是醉醺醺的父亲和经常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母亲组成,值得庆幸的是诺曼家内部整治还不错,所以她没有过被家暴的经历。

  如果只是这些,那么阿芙拉的人生轨迹近乎是一眼可见,就像一条短而狭小的沼泽路——她也许会和她母亲一样成为不算高级的社交花,凭借年轻漂亮的外貌获利,运气好些说不定还能当个公子哥的情人什么的,毕竟诺曼家一直都有近亲婚姻的习俗。

  但事实不是这样,在十二岁时,阿芙拉觉醒了她的能力,一个能让她在一个月内就将心理年龄蜕变到二十岁的能力,观界。

  那时的阿芙拉疯狂汲取着知识,像一块不知饥渴的海绵。与此同时她还懂得伪装,所以她并没有公布能力谋求上位,而是将之隐藏起来,像是枯叶蝶藏在了树叶中,超乎常人的才能有时候并不是好事,她很清楚这个道理。

  冲突是在她十四岁时发生的。

  当时亚瑟正好获取了石中剑的认可成为继承人,家族的资源大幅度倾斜到他的身上,与此相对的是供应底层的资源消减一部分,阿芙拉的家庭就是这之中的利益受害者。

  很久以后还会记得那个夜晚,窗外下着小雨,门外传来父母争吵的声音,阿芙拉已经习惯这个声音了,但最近这份吵闹似乎愈加频繁,父亲质问母亲的名贵口红是哪里来的,母亲则大声哭闹着摔着酒瓶。

  观界也不总是那么好用,特别是这种时候,阿芙拉宁可自己是个聋子。

  争吵似乎升级了,战火烧到了屋里正在看书的阿芙拉身上,欧洲的女孩发育总是很早,十四岁的阿芙拉已经开始蜕变成穿着裙子的公主,她的衣服虽然廉价却总是干干净净的,眼神剔透得像冰。

  门开了,父亲低吼着说这个赔钱的家伙,母亲也很不满,因为阿芙拉多次拒绝了她穿一身漂亮的衣服去社交场的提议,酒瓶砸在阿芙拉的身上,扔的人好像没有留手的想法,身上出现了淤青,流淌的酒液撒了她一身。

  阿芙拉没有说话,她依旧沉默,冰一样的眼睛冷冷地看着这个世界,好像一切都和她无关。

  怒火点燃起来就没有熄灭的意思,醉醺醺的父亲拿起了破碎的酒瓶,红着眼睛要把它刺进阿芙拉的喉咙,他的动作缓慢而可笑,但阿芙拉并没有闪避的意思,她当然不是闪不开,只是感觉厌倦。

  死掉就死掉吧,反正你活下去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巨大的破门声响起,一个熊一样的大男孩扛着大剑走了进来,他的脸看起来分明很年轻,可身高却足足近两米,他穿着执法者的服饰,威严地扫视屋内,说我听到有人举报这边动静很大,可以告诉发生了什么吗?

  阿芙拉盯着那张脸,鬼使神差说:“他们不要我了。”

  “他们?他们是谁?”以亚瑟的脑容量,让他用眼睛看明白情况确实不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