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的魔神之旅 第24章

作者:芜湖仙人

可以说,现在的诺希斯,在学识领域上,已经冠绝整个谢拉格,甚至放到维多利亚和哥伦比亚,也是成就斐然的【学士】。

是的,诺希斯现在的学识,已经到达了【学士】的级别,然而他今年刚满十岁。

这样的天才,沈沐柯在学问领域里,教不了。

这是实在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因为沈沐柯本人不是一个天才。从小到大,他是那种按部就班的学生:成绩中等偏上,不好不坏,没有突出成就,也没有挂科留级。

所以只能说是,正常。

因此,在了解了诺希斯的情况后,他原本想着拒绝西里奇埃德怀斯的请求。

不是不给您面子,是咱真教不了。

但是西里奇一句话就打动了沈沐柯:

“我不想让您教会他什么,我只想让您陪陪这孩子,他没有什么朋友,这样的童年太过孤单了…”

童年。

多么美好梦幻的词。

但是诺希斯的童年是在浩如烟海的文字和书籍中度过的,没有光彩,没有乐趣,没有想象力,没有玩笑话。

只有严谨的公式和无尽的论题。

所以沈沐柯答应了西里奇,他也想好了如何打动诺希斯——

诗。

如果繁杂的文字和纸张中尚有一丝光彩,那一定是诗。

沈沐柯的切入点完全针对诺希斯的兴趣——语言。

诺希斯是一个真正的语言天才,他能在短短两年就学会了维多利亚语,那么就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学会炎国话!

那么,五千年华夏诗词歌赋了解一下?

沈沐柯走到灵知的身边,此时他正在对着眼前的草地发呆,背影略显孤独。

“诺希斯,在看什么?”

“草。”诺希斯埃德怀斯简短地回答。

……这小孩子怎么能说脏话呢~

沈沐柯摇了摇头,甩掉自己发散的思维,然后接着问:

“看着草,你想到了什么?”

诺希斯惊讶地看了沈沐柯一眼,他没想到竟然有【大人】跟上了自己的思路,要知道如果是谢拉格其他的大人们听到自己的回答,多半会回一句:“草有什么可看的?”

“我在思考,思考草为什么会在冬天枯死之后,到了春天又再长出来。”

我去,生物学!

看看人家,同样是谢拉格人,诺希斯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思考生物学的知识了,而蔓珠院那帮人成天就知道个“耶拉冈德在上”。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沈沐柯清晰地念着。

嗯???

诺希斯惊奇地扭过头,他听清了沈沐柯发出的每一个读音,但是却没能理解含义,这让他产生了好奇心。

而且,这句话好自然啊,就像是水滴落溪流,风吹散桃花一样自然!

“我说,原野上的青草是多么茂盛,每年秋冬变得枯黄,春天又变回青绿…”

“您刚才不是这么说的!”诺希斯打断道,“您刚才那句话,不是用谢拉格的语言说的!”

“是这样啊。”沈沐柯点点头,解释道:

“我在念一句诗,一句用炎国语写的诗。”

“炎国?诗?”

这涉及到诺希斯的知识盲区了,他的眼界还是有限。

“诗,是将语言精炼以后创作出的文学产物,具有独特的韵律,炎国语写成的诗尤其如此…”

“而炎国,是在大陆最东边的国家。那里的诗词奇特优美,文字方正整洁,只是太难学了,让很多人望之却步…”

“这句诗,是您写的吗?”

“不是,是我的一位【友人】写的,我也会写几手,但是远远不如他的水平。”

为了维持人设,沈沐柯只能再次使用无中生友之术,希望白居易先生不要怪罪…

“我要学这个!请您教我!”诺希斯拉着沈沐柯的手,作为语言天才,他敏锐地发现了炎国话之于维多利亚语的优点,炎国语更加精炼整洁,而且读起来朗朗上口!

诺希斯对于语言的痴迷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他对所有的语言都抱有兴趣,而现在有如此好的机会学习一门新的语言,他当然不能错过!

“我会教你的,诺希斯,你会和他们一起学习…”沈沐柯指着其他孩子,道:“我已经做好了计划,未来一段时间,我会教你们一些炎国

语和诗词。”

“和他们一起吗?”诺希斯有些退却,他不想和其他人一起,恩希欧迪斯还好说,和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

“诺希斯。”沈沐柯将他的目光吸引过来,道“语言是交流的工具,人是群体的动物,没有人是一个孤岛,没有人是可以不依靠他人而存在的,你需要和他们敞开心扉,去做一些你不曾做过的事。”

“那…好吧!”咬咬牙,诺希斯勉强同意了——

“就当是为了学语言和诗歌做出的牺牲。”

沈沐柯点点头,想一下子打开诺希斯的心不容易,但是长久的相处和潜移默化就可以了。

诺希斯站起身,他想去找恩希欧迪斯谈谈,和自己不同,恩希欧迪斯很会社交,作为自己唯一的朋友,此时自己想要融入集体,还需要他的帮助。

沈沐柯注视着诺希斯,他能感到诺希斯的转变,这个由公式和谋略组成的孩子,终于获得了一份属于他的浪漫。

他的未来,会变得比原本更加光明了…

第十三章 士兵与混混,胜负与快乐

“哈!我又赢了!”

菈塔托丝举起双手欢呼道。

“可恶,又输给你了!”阿克托斯佩尔罗契的脸上贴满了纸条,他已经输给对面的菈塔托丝七局了,而且每次都是大败。

“再来再来,我就不信玩不过你!”虽然阿克托斯比菈塔托丝年岁大了不少,但是他在下棋的领域明显不及对方,每次都被碾压。

又一局结束,阿克托斯再次落败。

“哈哈哈,你这笨熊,又输给我了!”菈塔托丝脸上不住地得意。

阿克托斯被气得满脸通红:“切~会下个棋子有什么可得意的?!”

“在玩什么?”沈沐柯凑过来。

“我们在玩石子棋,先生。”

阿克托斯解释道。

石子棋,这个游戏据说是一个穷极无聊的谢拉格人发明的:

在有限的格子上间隔摆上两种颜色的石子,然后每次调换一下自己和相邻的另一个人的石子,当有三个以上的石子被横向或纵向连起来,就可以将自己的石子从局中提走,直到有一方的棋子全部在棋盘上消失,则这一方获胜。

看着眼前的菈塔托丝在棋盘上肆意操控,然后一个个棋子被提走,留下阿克托斯在那干着急。

“很有趣的游戏,你玩得真好。”沈沐柯夸奖道。

得到肯定的菈塔托丝非常骄傲:“那当然,整个谢拉格,没有人能在下棋上赢过我。”

没有人能赢过,是吗?

沈沐柯笑了笑,道:“我也有一个棋盘游戏,不知道你想不想尝试一下?”

菈塔托丝顿时来了兴趣,她对于所有的棋类游戏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沈沐柯将深色和浅色的石子分开,然后将空白的棋盘摆出来,没错,他要和菈塔托丝玩上一局华夏传统高逼格游戏——围棋。

“将棋子围起来,就可以提走吗?”菈塔托丝持黑,率先落下一子,沈沐柯持白,随后落子。

菈塔托丝的锋芒很盛,她迫不及待地用黑子和沈沐柯的白子缠斗起来,然后先声夺人,提走了沈沐柯三个棋子,“感觉这个游戏和石子棋差不多嘛。先生,你快要输了哦~”

沈沐柯笑而不语,围棋的胜负怎么可能因为三两个棋子奠定?

阿克托斯现在一旁,虽然没上场,但是此时的他比沈沐柯还要着急——“先生一定要赢啊!不然岂不是要被菈塔托丝嘲笑好久?”

“阿克托斯,你在急什么?”沈沐柯落下一子,偏过头问道。

阿克托斯突然被问到,有点惊讶——他当然是怕沈沐柯输啊!

“我担心您输给菈塔托丝…”

“输了又如何?”沈沐柯反问。

阿克托斯一怔,但是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如果您输了,菈塔托丝会嘲笑您的。”

“呵。”沈沐柯忍俊不禁,他发现这小子还挺憨厚的嘛,“那么,菈塔托丝,如果我输给了你,你会嘲笑我吗?”

“当然不会~先生是先生,又不是愚蠢的阿克托斯。”

“你说什么?!”阿克托斯气急败坏,这个菈塔托丝,在这时候还要cue他。

“阿克托斯,冷静,你应该管管自己的脾气。”沈沐柯提醒道。

“嗯,明白了先生。”

“阿克托斯。”沈沐柯开始和阿克托斯闲聊起来:“你要压抑你的怒火,平息你的情绪,这样你才能从困境中找到出路。”

“先生,我…”

“你看,现在的我,要如何落子?”

沈沐柯停下手,指着棋盘。

阿克托斯把目光投向棋盘——

四四方方的棋盘上,黑子已经占据了大片“版图”,白子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包住,只余下一角势力范围,此时,显然是菈塔托丝占据上峰。

阿克托斯懵了,他本就

不擅长动脑子的游戏,这种围棋游戏他以前也没有玩过,沈沐柯这会问他,属实是涉及他的盲区了。

不过既然先生问了我,那一定是相信我的吧?

阿克托斯凝望着棋盘,他渴望找出菈塔托丝的破绽,渴望得到先生的夸奖——

然后他看了十分钟后,放弃了…

没办法,这就好像数学题,不是你死盯着看就能解出来的。

阿克托斯低下头:“对不起先生,我没法看出来,您…您好像要输了…”

到最后,他的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得到对手肯定的菈塔托丝已经把笑容挂在了脸上,但是她还是在一个劲儿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能笑,无论如何都不能取笑先生。

“阿克托斯,你犯错了,有些时候,敌人的破绽,并不在薄弱的部分,而在强大的部分…”沈沐柯拾起一枚白子,将它点在了黑棋阵内的中心,然后,黑棋的“龙”,断了。

断了,彻底截断了,在菈塔托丝的手里,黑棋的扩张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活棋少而死棋多,旧的地盘还没有做出活气,新的地盘就已经占领,菈塔托丝就只能一直保持扩张,她的黑棋占据了大片,却没发现沈沐柯的白子已经像老鼠一样趁虚而入,钻了进来。

“这…这不应该啊!”菈塔托丝手忙脚乱,接下来的几步连连走错,以至于被沈沐柯杀得丢盔弃甲,正片棋局,已经回天乏术了。

“我输了…”菈塔托丝投子,她输了,小姑娘眼泪都要出来了,伤心的样子那叫一个可怜,看得沈沐柯都有负罪感了。

沈沐柯松了一口气,他的压力很大,说实话,他不怎么会下围棋,他也就有个业余水平,能下赢菈塔托丝完全是仗着自己熟悉棋局和套路,算是胜之不武,反观菈塔托丝确实下得不错,小姑娘第一次玩就能跟他下的有来有回,是个人才!

“阿克托斯,你明白了嘛?有些时候,愤怒的火焰不会让我们找到答案,反而会迷住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失去原本唾手可得的胜利。”

沈沐柯指着棋盘,突然问道:“阿克托斯,我听说你的家族,管理着谢拉格的军队,对吧?”

阿克托斯点头,回答道:“您说的对,先生。”

“那么,在你看来,士兵和混混,有什么区别?”

士兵?

混混?

阿克托斯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他感觉先生的话没说完,所以他选择沉默。

沈沐柯缓缓道:“士兵拿着武器,做着暴力的工作,而混混也拿着武器,也很暴力,他们之间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