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关于我捡到极道女王这件事 第72章

作者:我是个二货啊

第二十章 我夏弥有两个父亲!

路明非的新手机上弹出一条新闻,五个小时前北京时间六月三号清晨五点,当地发生里氏三点一级地震。

三点一级的地震几乎感受不到,大概还不如一辆重卡从楼下经过时的震动,路明非也没怎么在意。

这里确实位于地震带上,小震不断,找到那只为非作歹的三代种显然比研究小地震重要得多。

他到底会在什么地方酝酿着自己下一次的阴谋呢?

路明非做思考状,右手托着下巴,左手无意识地把银色左轮在指间转了一圈。

“学长学长,你觉得我们应该从何查起呢?”

夏弥欢快地问路明非。她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里整来的深蓝色制服,手里抱着一个文件夹,从文件夹边缘探出半张脸,眼睛里全是期待。

她拖了把椅子坐到他旁边,手里还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夏弥歪着头看他,深棕色的长发从肩头滑下,眼睛亮晶晶的,似乎真的在等一个从天才脑子里蹦出来的绝妙答案。

路明非扭头看了她一眼,我看起来像是很聪明的人吗?干嘛要问我。

姑娘,你选了一个本间屋子智商最低……等等,或许比诺诺要高一点。

路明非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但既然被元气学妹点名了,他也不好意思什么都不说

“寄生虫什么的……呃,医院?去看看医院有没有相应的病患?”

路明非试探着回答。

“正向的逻辑思维。”校长夸赞道,端坐在一张不知道从哪搬来的木椅上。

看来这里的所有人都有凭空变出椅子的能力。

“这位患者就是我们在医院发现的。”

他朝隔离室的方向微微颔首。

“但我们也可以用敌人的思维来思考。”

“如果你是龙类,你会怎么运用这种寄生虫?怎样才能对人类社会造成最大的破坏,或者达到自己的目的?”

路明非把食指抵在太阳穴上,眉头皱成一团。

“我想想,我想想——诶!”

还真给路明非想到了。如果是在二次元动画里就能看到他的脑门上冒出一个灯泡的小图标,他整个人从折叠椅上坐直了,左轮也不转了,眼睛亮起来的样子和刚才那个低调路人判若两人。

“校长,你听说过有一部漫画叫《寄生兽》吗?”

“我对当代ACG作品其实不是很了解。”

一百三十多岁的老人无奈答道。以校长活跃的年代,他能了解《猫和老鼠》就已经算是很时髦的年轻人了。

在他成长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们还在看狄更斯的小说和泰晤士报上的连载,日本漫画家这个物种甚至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就是字面意思,一群神秘生物寄生在人的大脑里,混入人类社会,猎杀人类。当然我不是说那只龙类会制造这种东西,但思路可以借鉴。看这种虫子的样子,它们寄生在人的身体里,似乎也不会立刻杀死人类,至少在最初阶段不会。”

路明非把左轮搁在膝盖上,双手开始比划,语速越来越快,显然他一旦想通了某个关节点就会自动加速。

“如果我是它们背后的龙类,肯定会利用这种虫子控制人类的高层,威胁他们为我做事,打入敌人内部。让整个城市的管理系统在没有人察觉的情况下慢慢失灵。然后等所有人都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他觉得自己这个猜想棒极了。

说到兴起处,甚至狠狠挥了一下自己的手。

“学长,你比看起来要机灵诶。我还以为你会说生化危机什么的、活死人黎明什么的。”

夏弥做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大眼睛布灵布灵忽闪忽闪的。

“那是当然,在现代科技下用虫子制造丧尸或者直接攻击什么的也太蠢了吧……”

路明非下意识接上了这句话,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诶?你是不是在暗戳戳地说我蠢?”

“没有没有,学长你肯定误会了!嘿嘿嘿嘿。”夏弥用两根食指抵着嘴角往上推,但那双弯成月牙的眼睛里分明写着被发现了。

“没错。这种龙血寄生虫哪怕游走在人类的全身,也能很好地保持宿主的生命,它们确实是很好的潜伏者。”

校长的目光从路明非脸上移开,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像是在确认他们都跟上了这个推论的节奏。

“学院的研究员发现,个位数的寄生虫可在人类的脏器中自由移动,而不危害到人类的生命。所以寄生在位高权重的人类身体里,是一个合理的推测。”

夏弥闻言笑得更灿烂了,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少女抱着文件夹站在路明非旁边,衣服领口别着亮闪闪的校徽,听到校长亲口肯定路明非的猜想,她嘴角的弧度比刚才又翘高了几分,连蓬松的深棕色长发都跟着轻轻晃动。

路明非余光瞥到她的笑容,有些好奇她为什么这么笑。

诺诺双手抱胸问道:“校长,学院的对策是什么?”

“血系结罗。”

血系结罗,序列号未知,没有杀伤力,主要用于侦查和定位。言灵的使用者可以感受到一定范围内所有的龙血对象,精确度和范围取决于使用者的血统等级和专注程度。

在混血种的战场上它不算起眼,但在面对潜伏在人群中的龙类时,它就是一张无形的天罗地网。

“明非很棒。刚才他的猜想学院也猜到了,所以学院组织了一场盛大的晚会,就在今晚,邀请本地所有达官贵人。如果他们体内有相应的龙血反应,我们的专员能够感受到。”

校长银白色的眉毛微微挑起,“届时当场擒住,亦或者就地格杀。”

“同时,调查本市所有的自来水厂以及各大水脉。生鲜市场不必太过在意,研究员们发现高温烹饪可以杀死这些虫子。”

校长补充道,这样一来,整个行动的框架就搭好了,会上锁定潜伏在人类社会中的寄生虫宿主,水脉方向从源头堵住三代种,两边同时推进,不给龙类任何喘息的机会。

“怎么样明非,有兴趣参加这场狩猎吗?”校长问。

“去自来水厂吗?”路明非下意识地回答。

路明非觉得不跟人打交道,带着一把刀和一把枪,沿着水脉找到龙类,解决掉它,很帅很符合她想象中英雄的形象。

“不,去晚会。那里人员密集,危险性更大,所以需要你这样的精英。”

校长顿了顿,“不过,那是个舞会,或许你需要一个女伴。”

夏弥闻言眼前一亮,整个人像一只发现了猫薄荷的猫。她的文件夹脱手飞出去,被诺诺眼疾手快地接住。

“学长选我选我选我!我也想去电影里的那种灯光交错、奢靡豪华的晚会里玩!穿着黑色西装的俊男和穿着露背礼服的美女在大厅中间翩翩起舞,然后我们就可以去旁边的餐桌上偷吃龙虾和鲍鱼!”

她扑上来抓住路明非的胳膊,两只手一起上,十指扣进路明非衣服的袖子里,力道大得似乎怕他下一秒就会跑掉。

“学长求你带我去见识见识,求你了求你了,我什么都会做的!”

路明非心中一惊,这家伙的脸皮可能会比自己还厚。他自认为在高天原当了两个月服务生之后脸皮已经够厚了,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论不要脸还是你夏弥更胜一筹啊!我路明非愿称你为最强!

他试图把胳膊从夏弥手里抽出来,抽了两下纹丝不动。

“夏弥你不要面子吗?你这有点太夸张了吧。再说了,我说的也不算啊。”

他回头看了一眼校长,想从老绅士那里获得一点权威支持,但昂热只是含笑看着这一幕,完全没有替他解围的意思。

“面子能值几个子儿啊!我要吃鲍鱼龙虾!”

夏弥松开路明非的胳膊,拔地而起,一跃跳到校长身前。她站在昂热面前,两手合十举过头顶,姿势隆重,表情严肃得像在参加授勋仪式。

她的深蓝色制服袖口卷着一道边,运动鞋上沾着不知道哪里来的泥土,和眼前这位穿着三件套西装的老绅士形成了某种跨越世纪的喜剧反差。

“校长,弥飘零半生,未遇明主,公若不弃,弥愿拜为义父。孩从以后跟定义父!从此以后,我夏弥就有两个父亲了。义父在上,请带孩儿参加宴会吧!”

“校长假如成了夏弥的义父,那他的辈分岂不是要比你高好几辈。”

诺诺用手肘肘了肘路明非,力道不轻不重,刚好把他从目瞪口呆的状态里敲醒。

路明非还没反应过来,他正在心里盘算这个辈分到底该怎么算。

校长是他高祖父的朋友,按辈分他得叫校长叔高祖爷爷。如果校长成了夏弥的义父,那夏弥就变成校长的义女,也就是他叔高祖爷爷的女儿。

那夏弥的辈分……好像确实比他高了不止一点,直接从学妹变成了祖姑奶奶。他被这个计算结果噎得两眼发直。

一直待在一旁安静看着眼前情景喜剧的楚梓涵倒是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被楚师姐认证过的笑话,说明它真的有道理。

校长也一脸慈祥地看着眼前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乌木手杖倚在座椅扶手旁,他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没有打断夏弥的拜父表演。

“夏弥同学,其实我们可以一起去。”昂热的声音里压着一丝笑意。

“诶!校长你怎么不早说!”夏弥猛地从拜父的姿势弹起来,深棕色的长发差点甩到路明非脸上。

“呃,你也没问啊。”校长稍稍摊开双手,表情无辜的如同一个偷吃了饼干被发现之后试图用微笑蒙混过关的老顽童。

不对,他本来就是。

“萌桦,今天宴会要玩得开心啊。”老赵挽着女儿的手,西装革履,头发用发胶梳得一丝不苟,皮鞋擦的能照见大厅穹顶的水晶吊灯。

“什么嘛老爹,这种场合怎么可能玩得开心,大家都紧张兮兮的。”

赵萌桦穿着天蓝色的礼服,裙摆及膝,腰间缀着一圈细密的银色亮片,亚麻色的长发被发型师盘成了精致的编发,几缕碎发垂在耳侧,脖子上戴着一条细细的珍珠项链。

她的右手挽着父亲的臂弯,左手指尖不自觉地摸着珍珠坠子,目光扫过大厅里那些端着高脚杯、挂着标准化微笑的宾客,毫不避讳地撅了噘嘴。

其实他们只是来旅行散心的,顺便谈谈生意。赵父在这个城市里有个老朋友,要找他谈一笔上亿的生意。

考虑到自己已经很久没关心过女儿,甚至不知道那几袋新买的男装究竟是卖给谁的——反正肯定不是自己的,中年男人发福的身体穿不上那么紧致的衣服,这真是悲哀啊。

所以赵父就把女儿一起带了出来,看看能不能和步入青春期的女儿交流交流,至少让她不要被坏小子骗走。

来了这里之后挺凑巧,老朋友要参加一个晚会,赵父心想年轻人或许会喜欢这种热闹的地方,就带着女儿一起来了。

此刻他们正站在宴会厅入口,赵萌桦挽着父亲的胳膊,目光懒洋洋地扫过那些西装革履的宾客和拖地长裙的贵妇,扫过那些在水晶吊灯下闪闪发亮的香槟塔和冰雕天鹅,扫过舞台上正在演奏肖邦的钢琴师和他那十根在琴键上飞来飞去的手指。

赵小姐对这些社交场合的标准配置早已免疫,从小到大参加过多少宴会她已经记不清了。

你会记得自己吃过多少片面包吗?

每一次都大同小异,虚伪的寒暄,客套的笑容,还有永远吃不完的开胃小菜。

“也不尽然啊萌桦,你看那边的小姑娘,不就玩得挺开心的嘛。”赵父朝大厅右侧努了努下巴。

赵萌桦顺着老爹的目光看过去……妈耶什么神人!

在宴会厅右侧那张铺着红丝绸的长餐台旁,一个穿着白色礼服的姑娘正趴在桌沿上,如饿死鬼一般拼命啃食着一整只烤乳猪。

她的白色礼服是轻纱质地,裙摆如同一层云雾,腰间系着一条极细的银色腰带,后背露出两片漂亮的蝴蝶骨。

单看这条裙子,她应该是今晚宴会上最仙的仙女——如果她不把脸埋在半只烤乳猪里的话。

少女左手举着一根啃了一半的排骨,右手握着餐刀正在分割下一块,腮帮子鼓得像一只偷藏了太多坚果的仓鼠,嘴角沾着亮晶晶的油脂,额前碎发沾了一小片脆皮屑。

她嚼着嚼着又伸手去够旁边的龙虾,少女似乎发现了一只更大的帝王蟹,眼睛瞬间亮了。

第二十一章 病娇是这么说话的吗?

好一位壮士。

赵小姐有些惊愕于那个仙气飘飘的女孩的吃相了。

她活了十七年,见过在各式宴会上用各种姿势吃东西的人,有捏着兰花指小口品尝鹅肝的贵妇,有一边谈生意一边用叉子戳牛排的成功人士,有端着香槟杯从头到尾只喝液体仿佛靠光合作用就能活的名媛。

但她从未见过如此专注的吃法,一个穿着云朵般礼服裙的女孩,站在铺着红丝绸的长餐桌前,用一种考古学家发掘化石般的热情与专注,从烤乳猪的肋骨间剔下一块焦脆的皮,送进嘴里,嚼得两眼发光。

可以去参加大胃王比赛,或者拍视频发到网上当,呃,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

播客?

好像是这几年出现的新兴职业,赵小姐觉得这个女孩去发探店视频或者美食视频的话很有前景和节目效果。

“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老赵乐呵呵地夸赞道。他看这女孩挺顺眼,不做作,不端着,该吃吃该喝喝。

“吃不胖才是福。”

赵萌桦看着那个女孩纤细的身体,小声嘀咕着。

她捏了捏自己腰间并不存在的赘肉,又看了一眼女孩平坦的小腹,纤细到过分的手臂和后背两片清晰的蝴蝶骨,女孩手腕细得她怀疑自己两根手指就能圈住,可那盘烤乳猪已经快被她吃掉小半只了。

赵小姐心里涌上一股极其复杂的情感。

“看起来是很有趣的孩子,萌桦你要不要和她打个招呼,交流一下?”

老赵建议,他敏锐的生意人直觉告诉他,能养出这种天真烂漫又不怯场的女孩的家庭,大概很不简单。

“呃,还是不必了吧。”

赵萌桦往父亲身后退了半步,她吸引太多视线了。

上一篇:我为众神撰写讣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